国家政策
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推进百姓 放心示范医院动态管理第五周期考核评价工作自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齐一院发〔2016〕第29号
各科室:
经医院2016年第6次院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现将《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推进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动态管理第五周期考核评价工作自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
2016年3月21日
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推进百姓放心示范
医院动态管理第五周期考核评价
工作自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内涵建设,提高医疗质量,提高临床疗效和管理水平,保障医疗安全,规范服务行为,提升医院技术水平,促进医院科学发展,保证医院推进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动态管理第五周期考核评价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动态管理第五周期活动方案》和《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推进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动态管理第五周期考核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齐一院发【2015】第97号)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社会公共效益为准则,以以规治院为主题,以满足城乡人民群众医疗健康需求为目的,加强医院基础设施、医疗设备、人才培养、医疗服务和科研教学等方面建设,规范医疗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全面改善人民群众的就医环境,确保百姓放心示范医院第五周期动态管理考核评价工作顺利通过。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考核评价自查工作顺利进行,医院成立考核评价自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 宏
副组长:张金柱
成 员:王丽珍 井如霞 黎 原 李健伟 王 丽
考核评价自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检查组,分别为:综合管理组、医疗组、药事组、护理院感组、督导组,各组具体成员及任务分工如下:
(一)综合管理组
组 长:黎 原
成 员:庄雪梅 陈晓悦 周 超 张 学 郑志涛
任务分工:
1、患者安全部分
第十六条:妥善处理医疗安全事件
2、医院服务部分
第二十条:就诊环境管理
第二十二条:投诉管理
第二十三条:开展多种形式的公益性活动
3、医院管理部分
第二十四条:依法执业
第二十五条:信息管理
第二十六条:医德医风管理
4、社会评价部分
第二十七条:收集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八条:开展社会活动评价
5、参加百姓放心示范医院活动部分
第二十九条:参加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三十条:参加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网络直报工作
(二)医疗组
组 长:李健伟
成 员:宁文龙 肖健齐 于 付
任务分工:
1、医疗护理质量部分
第一条:医疗质量管理
第二条:医疗技术管理
第三条:临床路径与单病种质量管理
第四条:住院诊疗管理
第五条:手术治疗管理
第六条:麻醉管理
第七条:急诊管理
第八条:重症医学科管理
第十一条:输血管理
第十三条:病历(案)管理
2、患者安全部分
第十五条: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3、诊疗流程部分
第十七条:预约诊疗服务
第十八条:门诊流程管理
第十九条:急诊绿色通道管理
4、医院服务部分
第二十一条: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三)药事组
组 长:王 丽
成 员:梁桂林
任务分工:
1、医疗护理质量部分
第十条:药事与药物使用管理
(四)护理院感组
组 长:井如霞
成 员:王 琳 王玉芝
任务分工:
1、医疗护理质量部分
第九条:护理管理
第十二条:医院感染管理
2、患者安全部分
第十四条:查对制度
3、医院服务部分
第二十一条: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五)督导组
组 长:王丽珍
成 员:李晓玲 杨 博
督导内容:“考核评价标准”全部内容
三、自查时间安排
从2016年4月11日开始—22日结束
四、工作要求
(一)各组组长组织成员认真学习《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动态管理第五周期考核标准》,熟悉考核内容及考核要点;
(二)各组组长认真落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确保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管理评价组考核时各项条款全部达到标准;
(三)各组根据考核内容及考核要点,在检查过程中做到实事求是,不走过场,认真进行自查评价;
(四)各组自查评价工作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何成员不能无故请假;
(五)自查评价报告在工作完成后3个工作日前上交到督导组。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