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疫情防控公告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您好!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正常诊疗工作,确保您在医院就诊期间的健康和安全,根据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通知要求,结合目前防控形势及医院实际,请来院就诊、住院及陪护人员认真阅读此须知,并做好配合工作:
一、所有来院的就诊患者、家属、陪护人员及其他人员均需正确佩戴口罩,在医院入口处测量体温、手部和脚底部消毒、流行病学调查、查验鹤城平安码、龙江健康码和行程码且均显示为绿码,方可进入院区楼宇内。
健康码显示黄码或红码人员引导其至所在社区进行解码后方可进入院区,急诊急救患者除外。
无健康码的人员或老年人,请持本人身份证在“无健康码老年人专属通道”进行登记、问询、测温后进入医院。
二、门诊实行全预约制诊疗,错峰分时段就诊,排队保持一米以上距离,实行“一医一患一诊室”。到达诊区请主动出示“健康码”配合分诊护士进行体温测量,请在指定区域候诊,就诊时严格遵守“一医一患一室”,并配合医生流行病学史调查工作。
医院设置60岁以上老年人专属通道。门诊患者独立就诊,儿童、60岁以上老年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患者“一患一陪”。
三、医院南院区、北院区急诊24小时开诊。医院南院区1号楼、北院区4号楼均设有发热门诊收治成人有发热等症状的患者,同时南院区2号楼儿童医院发热门诊收治儿童有发热等症状的患者。
四、体温≥37.3度,健康码或行程码异常,新冠症状如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味觉嗅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14天内来自和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至发热门诊就诊,实施闭环管理,待排除新冠后持放行卡方可就诊。
五、耳鼻喉科、眼科、口腔科、妇科、肺功能检查等具有医患近距离接触,易产生气溶胶或喷溅等特点,风险较高的科室,就诊患者首诊时,需提供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拟在门诊进行手术、有创操作检查、化疗、放疗的患者治疗前在诊疗规范要求的检查项目基础上,完善测温、流调、查看症状体征、进行核酸检测。连续性治疗患者每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阶段性治疗的患者每阶段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符合第四条的患者请参照第四条规定执行。
七、患者及陪护持3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可办理住院,住院病区实行24小时封闭管理。住院期间禁止探视,建议亲属可采用电话、视频等方式进行慰问。
八、医院倡导“无陪护”病房;确因病情需要,陪护准许1名人员,并相对固定。禁止有发热、咳嗽、鼻塞、流涕、乏力、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的人员留院陪护,陪护人员不得更换。
九、住院患者及陪护加强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不得私串病室。
十、住院患者及家属必须服从医院管理。陪护人员每天检测2次体温,如体温≥37.3℃立即停止陪护,上报科室护士长。
感谢您为抗击疫情做出的积极贡献,我院全体医护人员将全力以赴,为您的健康保驾护航,感谢您的理解配合!
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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