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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难区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1-01-2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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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各楼层护士长是其隶属楼层紧急避难区管理第一责任人。

  2.紧急避难区是所有污染区内作业工作人员的安全保障,所有污染区内作业人员当自觉遵守该制度,尽一切可能降低紧急避难区的污染程度。

  3.应急避难区内设应急装备室,室内应备有:手消、洗手液、干手纸、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医用外科手套、防护服、护目镜、面屏、靴套、棉签、碘伏、酒精、黄色医疗废物专用袋。护理团队应负责保障应急装备室内的应急物资充足有效,每次应急使用后,当向感染管理部及该楼层负责护士长报备使用原因及消耗物资,由护理团队派专人从清洁通道直接进入应急装备室内补充消耗物资,然后使用紫外线灯多点照射65分钟以上,以保障充分彻底的空气物表消毒,并建立使用及消毒记录。每次巡检补充物资时当由清洁通道直接进入应急装备室,不得无故由患者病房逆向进入应急装备室。

  4.应急装备室内应保障24小时开窗通风或开启人机共存空气消毒机。

  5.应急避难区是所有人污染区内自救或等待救援的应急场所,所有工作人员由清洁通道进入污染区后,一旦接触患者病室,当尽可能不返回应急避难区尤其是应急装备室附近。保障应急场所相对清洁,降低暴露人员污染概率。

  除职业暴露者外,其他同一班次已对患者进行过诊疗活动或接触过患者的工作人员不应进入应急装备室,如职业暴露者无法独立完成自救,可通过通讯系统呼叫感染管理部,由感染管理部派员自清洁通道进入,协助暴露者恢复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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