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民间资本与中小企业互动平台助力城镇化

《中国发展观察》

作者:盛虎、段杰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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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建立民间资本与中小企业互动平台助力城镇化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和基本之策,是我国最大内需潜力之所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率稳步提高,新型城镇化建设正积极推进。随着改革向“深水区”迈进,民间资本已经成为刺激实体经济发展的主动力之一,它与中小型企业良好互动的关系,将带动城镇经济快速发展,有力地促进城镇化。

 

  在城镇化不断推进的过程中,大规模拆迁、就地建新城、开发旅游资源等改造使居民的收入和资产不断增加,民间资本这个逐渐壮大的资本群体也遇到了新的机遇和挑战。近年来,政府不断推行相关政策,降低或消除许多行业对民间资本的准入门槛,全面激活民间资本投入城镇化建设;加大力度鼓励引导民间资本投入实体经济。发布的政策明确了大的方向,而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政策的具体实施细则并没有完全落实,相关政府部门的职责也不十分明确,民间资本投入城镇化建设的资金流转体系还有待完善。

 

  概念界定与研究意义

 

  本文所指的民间资本,是民营企业的流动资产和家庭的金融资产。它的总量不断扩大,而可以用于资本保值增值的途径却十分狭窄。近年兴起的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形式的金融机构引入民间资本参股、投资,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民间资本投向单一的问题。但与此同时,民间资本快速增长也滋生了盲目逐利、忽略投资过程中的风险,出现非法集资等不良现象,对社会的和谐稳定构成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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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所指的中小企业,是参与城镇化建设的实体经济类的中小企业。主要为金属加工、机械制造、传统制造等行业的上下游相关的中小企业,发展该类企业对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际意义重大。

 

  从社会含义的解析上看,互动应该是一种使对象之间相互作用而产生彼此发生积极改变的过程。而长期稳定的良性互动关系需要主体之间具有共同的或者相类似的价值理念以及两个主体之间有发生相互依赖性行为的必要性和可能性。通过对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中小企业与民间资本互动现象、机制、特征等进行严谨细致的分析,梳理出参与二者互动的相关主体在其中的作用机理,一步步明晰问题的源头,有利于对整个互动过程中形成一个全面系统的把握。

 

  问题剖析

 

  (一)信息交互平台缺失的制约

 

  从融资结构理论分析,融资难的问题本质上反映了融资结构失衡与融资渠道不畅。

 

  首先,由金融学原理可知,中小企业应选择无融资交易成本的内源性融资。其次,再选择“外生交易费用”和“内生交易费用”较低的债务融资,尤其是“内生交易费用”更低的信贷融资,而具有较高“外生交易费用”和“内生交易费用”的权益性融资对中小企业而言不是一个现实选择。如果中小企业希望获得外部融资,债务融资应该是首选的渠道。

 

  而现实分析所得出的结论是,对于中小企业而言,无论通过哪一种渠道,信息的获取都会出现经常性匮乏,从而导致中小企业的资金借贷来源变窄,外界对中小企业的信任度也无法提升,因此我们应当重视并解决这一环节中的问题。

 

  (二)居民投资意识与观念的制约

 

  我国居民投资正在兴起,但相比发达国家,投资意识仍相对落后。投资能力不足,制约着我国融资平台体系的建设。

 

  在参与中小企业融资方面,民间资金的表现并不突出。从居民投资的外部因素看,具有一定的行政性特征。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体制改革主要是围绕着增强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活力这一核心命题来展开,同样,投资体制改革也要围绕这个中心内容来进行。因此,居民投资的变迁过程也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服务于国企改革。

 

  居民投资还面临一系列的阻碍,本文认为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融资环境严峻。在现行投融资体制下,融资成本高,绩效低。二是目前资本市场进入壁垒较高。投资领域内长期存在的投融资管理体制的僵化和行政权力寻租现象仍部分存在,导致交易成本相对过高,经营风险较大。三是信息费用高。由于金融市场尤其是资本市场发育不足,政府提供的共享信息相对有限,居民投资所获得的信息不充分、不准确、不及时,信息成本过高,由此降低了居民投资的意愿和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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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融资渠道狭窄的制约

 

  中国居民金融资产结构虽然已经初显多元化端倪,但是,目前形成的结构非常不合理:居民金融资产总量占居民家庭整个资产的比重较低,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很大。金融资产的比重反映出民间资本的投向和资金流动情况。我国实际情况是民间资本的确存在投资渠道狭窄的制约,因此,拓宽投融资渠道、降低风险是突破民间资本注入中小企业瓶颈的一大关键因素。

 

  制约中小企业与民间资本互动的“绊脚石”不单单是政策的部分缺失,还与政策的执行情况有关。

 

  由于各大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情况无法整体把控,而且金融监管和金融政策的落实与政府的金融管控相当于处在“两条线”上,因此政策的落实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四)我国亟需开辟特色的县域城镇化模式

 

  中国的城镇化模式有自己的特点,也造成了很多问题。一开始农民工进入大城市工作,给大城市造成了很大的负担,而今,越来越多的农民工返乡,他们不想回到乡村,那么县城就是一个更好的选择,一方面它有城市的生活方式,另一方面它又结合了人对故乡的认同,而且,它不像大城市生活成本那么高,于是这里就是缓解大城市人口压力很好的地方。怎么样统筹城乡发展,记住乡愁,是重要问题。

 

  本文认为,较为成熟的县域城镇化投资模式,可以用图1来表示:

 

  采取项目组合融资模式进行融资,由投资集团与民间资本签署协议,重点对消费休闲娱乐场所进行投资,丰富人民文化生活,同时为民间资本找到一条可行的出路。

 

  结论与建议

 

  (一)民间资本与中小企业互动四大对接

 

  1. 资本聚集

 

  民间资本的聚集是整个互动环节的首要节点。目前,民间资本在我国仍处于较为分散的阶段,投资方式也较为单一、低端。整个情况说明,我们的民众对于投资的理解还较为狭窄,投资意识也较为薄弱。另一方面,民间资本的集聚通道与形式也不够通畅,导致个人资金“不愿集、不敢集”的现实。因此处理好资本的聚集问题,是我们构建合理互动平台,助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关键。

 

  2. 产业升级

 

  上述研究方向针对如何去建立更完善的虚拟市场,而实体产业对新型城镇化的推动作用确实无可替代。中小企业从民间获取资金后的产业升级,规模产业集群的建设是推进城镇化进程的关键一环。产业的升级引导合理的竞争,带动高效的技术进步,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吸引先进人才的加入,提升技术的高端化、产业化,对于城镇整体的建设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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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相关政策

 

  政策的出台可以起到指导与监管的作用,对民间领域投资的指导、推动意义重大。我国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逐渐增强,但是如何将政策的实施与民间资本与中小企业的对接相关联,是横亘在我们面前的一道鸿沟。政策如同一个桥梁,可以实现平台的贯通以及安全的保障。实现前三个关键后的保障基础便是有关政策的出台。

 

  4. 金融功能及金融职能

 

  金融市场是民间资本与中小企业互动过程中必不可少的资金流通环境。以银行为主的官方金融机构应该深入贯彻落实政府对于中小企业的贷款政策,避免贷款歧视。小额信贷公司、村镇银行等民间金融机构同样应该发挥其优势,如运作机制灵活简便、准入门槛较低,在发扬自身优点的基础上完善行为规范的保障。跟随时代的脚步发展互联网金融,做好与银监局的沟通协调工作,建立政府背景的融资担保与再担保体系,稳步建立风险投资机制。

 

  (二)构建民间资本与中小企业互动平台

 

  政府、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民间资本、中小企业有各自的特点和离散脱节的困境,加之我国资本市场的机制不健全,平台的建构需要多方联合作用,协同努力改革。为此,本文提出构建完善的民间资本与中小企业的互动体系和“政、金、非、民、企”五位联动的互动平台。

 

  本文在此提出一套较为完整的平台建构体系,依托我国的资本市场,让民间资本通过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流入此市场中,并通过这个“资金蓄水池”将资金导入中小企业的融资链之中。中小企业在资金相对充裕之后,进行相关的生产活动,周期过后,所得利润按前期约定再次流入这个“蓄水池”中去,再由资本市场将资金连本带利返还到个人手中去,从而将资金融通起来。

 

  在此过程之中,政府部门实施政策出台、制度规范与监管作用;政策性金融机构履行金融性政策出台以及资本市场的监管职责,形成政府、金融机构、民间资本、中小企业、资本市场之间协调运作的机制。

 

  此种平台的建立,利用资本市场的高效市场化运作的特点,方便快速地将资本流通对接,互动的核心是通过平台完成资金流、信息流的流动从而达成价值的交换:一方面,将资金有效注入处于相对弱势的上下游配套中小企业,解决力量失衡问题;另一方面,将信息流融入上下游企业的购销行为,增强其商业信用,改善其谈判地位,使企业成员更加平等地协商和逐步建立长期战略协同关系,提升企业群的竞争能力,从而促进整个产业群的持续稳定发展,对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产业发展起到可预见的作用。私人资金同时得到了合理的利用,资本利用效率的提高实现了财富值的“放大化”,对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中人自身利益的增加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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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资金平台建设

 

  民间资本同中小企业的互动形式在平台下运转是多样的,以此满足不同的企业需求。通过对一个产业供应链中的单个企业或上下游多个企业提供全面金融服务,以促进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及上下游配套企业“产—供—销”链条的稳固和流转畅顺,并通过金融资本与实业经济协作,构筑民间资本、企业和商品供应链互利共存、持续发展、良性互动的产业生态。

 

  2. 信息平台建设

 

  平台从新的视角评估中小企业的信用风险。基于“供应链金融”的思想,银行等金融机构从专注于对中小企业本身信用风险的评估,转变为对整个供应链及其交易的评估,这样既真正评估了业务的真实风险,同时也使更多的中小企业能够进入平台的服务范围。

  当企业处于支付现金至卖出存货等需要进行资金融通的业务流程期间时,企业可以在平台下同第三方企业合作,完成一种金融与物流集成式的创新服务,它不仅可以提供高质量、高附加值的物流与加工服务,还能提供间接或直接的金融服务,以提高供应链的整体绩效,提升经营和资本运作的效率。

 

  平台通过把中小企业放在整个供应链中加以考虑,处于供应链中的企业信息比较畅通,投资方容易随时掌握和控制潜在的风险,降低了企业的逆向选择风险和道德风险;企业具有稳定的上下游伙伴企业,良好的运营环境,且产业发展方向明确,因而很容易对其信贷风险进行预测;企业通常与平台紧密联系在一起,之间的信息比较畅通,同时也比较容易获得融资。中小企业聚集在一起,相互交易,企业信息相互交流,必然产生信息的聚集以换取更多的信息,并树立良好的信用形象。这样平台通过与链内企业合作可以降低信息收集成本,减少其交易成本,促进信息的对称。

 

  (三)展望

 

  民间资本是推动企业进行持续创业、走向强盛的生力军,是市场经济中不可忽视的力量,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离不开民间资本的作用。

 

  平台作为首创性民间借贷阳光化试点平台,发展意义深远,不仅有助于推进地区金融改革创新,而且有助于提高对小微企业及实体经济的服务水平,成为地区经济发展的加速器。

 

  由此,建议地方政府加大对区域民间资本交易中心的政策扶持:

 

  一是为交易中心构建提供实体支持。区域民间资本交易中心包含实体服务中心、电子化平台和后台信息处理三大部门,其中实体服务中心既是交易平台的服务性窗口,又是机构形象、社会信誉和地区金融发展水平的集中体现。作为政府背景的资本交易中心应在实体中心建设上考虑其官方性及社会服务性,建议地方政府在能力范围内对交易中心的选址、设施建设和人员配备方面提供硬件支持,以满足交易中心运行需要。

 

  二是为交易中心提供配套财政支持。交易中心除实体中心外,整套运营系统、电子交易平台及信息共享网络建设均要求其在前期大量投入,因此建议地方政府在中心前期建设中能予以相应财政支持。可以通过地方财政参股或控股方式构建交易中心,既使前期投入资金得到保障,又能充分体现官方化背景,提高中心社会信誉度。此外,建议在中心初期运行时,能对机构和个人投资收益税的地方留存部分给予减免,一方面能在运行初期提高对社会公众的投资吸引度,另一方面能确保其实现非盈利性运营。

 

  三是强化交易中心监管部门协调。区域民间资本交易中心具备健全的监管体系和信息共享处理网络,涉及多家地方职能部门,对部门联动和协调监管提出挑战。建议地方政府在交易中心构建初期,能通过协调会议,以部门备忘录或政策指引等方式确立各部门监管职责分工,避免部门监管职责冲突或推诿现象发生。交易中心正常运行后,应定期召开部门例会,不断完善部门间协调方案,弥补监管漏洞,确保各监管职能部门长期平稳协作。(作者单位:中南大学商学院)

责任人编辑:沈王一、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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