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忠: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完善党执政方式的伟大工程
《党建》
精彩导读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我们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把握好的第一位要求,是适应国家现代化总进程、完善党的执政方式的一项新的伟大工程。
○我们要在构建国家治理体系中,将党的制度建设摆在关键位置,充分发挥党在国家治理体系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要坚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框架内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在涉及道路、理论、制度等根本性问题上,必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上,进一步阐述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历史背景、现实依据、理论基础和科学内涵,科学回答了坚持这一总目标必须解决好制度模式选择、价值体系建设等重大问题,为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我们党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提出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我们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把握好的第一位要求,是适应国家现代化总进程、完善党的执政方式的一项新的伟大工程。我们必须在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的前提下,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认识,大胆探索、勇于创新,肩负起这一历史使命。
明确治理目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力的集中体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核心目标在于完善党的执政方式、提升党的执政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是关系我们党、国家和民族前途命运的重大课题,是一项带有全局性、战略性、根本性和长期性的重大任务,必须认真研究,深入推进。我们要在构建国家治理体系中,将党的制度建设摆在关键位置,不断加强党的组织制度、领导制度、监督制度以及民主集中制建设,充分发挥党在国家治理体系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在提升国家治理能力中,要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重点,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工作本领,提高党和国家机关的工作效能,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坚强保障。
树立治理理念。我国已进入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转型时期,在现代治理条件下,治理结构由一元单向治理转向多元交互共治。无论是政府、社会组织还是个人,都必须正确把握自身在治理体系中的角色和定位,树立共同治理理念,适应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政府必须树立公共权力观,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将更多的治理权力下放给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提升治理的开放性和科学性,推动治理主体由“大政府”向“大社会”转变,政府定位由“发展型”向“服务型”转变,执政目标由“善政”向“善治”转变。社会组织必须树立“自治”观和“治他”观,一方面要加强自身建设,强化自我约束,增强社会公信力;另一方面要发挥各自的优势和作用,积极参与相关领域特别是政府失灵领域的治理,共同构建社会公序良俗。每个公民必须树立社会治理主体意识观,做合格的社会公民。
完善治理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治理体系,是由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决定的,是由这个国家的人民决定的。建设和完善我国治理体系,必须做到三个匹配:一是必须和我国国家制度相匹配。我国治理体系需要改进和完善,但怎么改、怎么完善,必须把握正确的方向,要坚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框架内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在涉及道路、理论、制度等根本性问题上,必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和法律体系等,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这是建设和完善国家治理体系的根本前提。二是必须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国家治理体系作为上层建筑,必须匹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重点要将市场和社会纳入国家治理的主体范畴,遵循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畅通社会力量参与国家治理的渠道,构建政府、市场、社会相互制约、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多元共治体系。三是必须和人民群众需求相匹配。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完善国家治理体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治理体系建设和完善中,要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形成一套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模式,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创新治理体制。现代国家治理是依托制度的治理。制度作为软实力,直接决定着国家治理的成效。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期,一些原有的体制机制无法满足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诉求多样化的需求,新的体制机制尚未健全,很多治理问题就是因为体制机制不配套、不衔接、不合理造成的。创新治理体制、强化制度建设,为转型时期利益格局变化提供确当的规范,是改善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础。要善于在继承中创新。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不断探索创新,形成了许多符合国情和适应发展要求的治理机制。推进治理体制创新,绝不是否定和放弃这些行之有效、具有独特优势的既有成果,而是要推陈出新,在不断地完善和变革中保持治理机制的效力与活力。要善于在借鉴中创新。我国历史悠久,古代政治文明中蕴含着大量治国理政的经验和理论,西方资本主义文明在其发展过程中也积累了大量治理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的理论、做法和制度,要加强对古今中外国家治理制度和经验的研究借鉴,扬弃结合,取舍有度,推进治理机制创新。要善于在实践中创新。创新治理机制,既要注重顶层设计,站在全局高度科学谋划各个治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也要注重发挥地方积极性,鼓励探索实践,尊重群众首创,并及时将其上升为国家治理机制。
提升治理能力。国家治理能力是衡量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是一个国家核心竞争力的综合体现。再健全的治理体系,再完美的治理机制,最终都要依靠高超的治理能力去体现和落实。要提高国家机构履行职责的能力。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每个单位、组织都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组成单位履行好自身职责,治理能力的提升就有了基础。各级国家机关和党员干部必须充分认识到肩负的责任,增强提升履职能力的自觉性,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不断学习新知识、积累新经验、掌握新本领。比如对于网络舆情引导、突发事件处理等热点领域,要结合岗位加强研究,提升应对能力。要提高人民群众管理事务的能力。人民群众是国家治理体系中不可或缺的治理主体。在国家治理过程中,必须增强群众参与国家治理的主体意识和自觉意识,提高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经济社会文化事务、自身事务的能力,畅通群众表达自身诉求的渠道,不断扩大群众参与国家治理的广度和深度。要提高干部队伍执行落实的能力。执行落实是连接目标与结果的关键环节。提升治理能力,关键在于提高执行落实能力。干部的执行力,体现在以开拓创新的精神“谋”出新思路上,体现在以勇于担当的作为“干”出新成绩上,体现在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拼”出新成果上。必须从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入手,倒逼干部更新知识、开阔视野、提升能力,打造一支善于治国理政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确保我国制度优势充分发挥。●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我们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把握好的第一位要求,是适应国家现代化总进程、完善党的执政方式的一项新的伟大工程。
○我们要在构建国家治理体系中,将党的制度建设摆在关键位置,充分发挥党在国家治理体系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要坚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框架内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在涉及道路、理论、制度等根本性问题上,必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上,进一步阐述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历史背景、现实依据、理论基础和科学内涵,科学回答了坚持这一总目标必须解决好制度模式选择、价值体系建设等重大问题,为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我们党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提出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我们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把握好的第一位要求,是适应国家现代化总进程、完善党的执政方式的一项新的伟大工程。我们必须在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的前提下,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认识,大胆探索、勇于创新,肩负起这一历史使命。
明确治理目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力的集中体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核心目标在于完善党的执政方式、提升党的执政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是关系我们党、国家和民族前途命运的重大课题,是一项带有全局性、战略性、根本性和长期性的重大任务,必须认真研究,深入推进。我们要在构建国家治理体系中,将党的制度建设摆在关键位置,不断加强党的组织制度、领导制度、监督制度以及民主集中制建设,充分发挥党在国家治理体系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在提升国家治理能力中,要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重点,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工作本领,提高党和国家机关的工作效能,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坚强保障。
树立治理理念。我国已进入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转型时期,在现代治理条件下,治理结构由一元单向治理转向多元交互共治。无论是政府、社会组织还是个人,都必须正确把握自身在治理体系中的角色和定位,树立共同治理理念,适应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政府必须树立公共权力观,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将更多的治理权力下放给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提升治理的开放性和科学性,推动治理主体由“大政府”向“大社会”转变,政府定位由“发展型”向“服务型”转变,执政目标由“善政”向“善治”转变。社会组织必须树立“自治”观和“治他”观,一方面要加强自身建设,强化自我约束,增强社会公信力;另一方面要发挥各自的优势和作用,积极参与相关领域特别是政府失灵领域的治理,共同构建社会公序良俗。每个公民必须树立社会治理主体意识观,做合格的社会公民。
完善治理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治理体系,是由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决定的,是由这个国家的人民决定的。建设和完善我国治理体系,必须做到三个匹配:一是必须和我国国家制度相匹配。我国治理体系需要改进和完善,但怎么改、怎么完善,必须把握正确的方向,要坚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框架内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在涉及道路、理论、制度等根本性问题上,必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和法律体系等,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这是建设和完善国家治理体系的根本前提。二是必须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国家治理体系作为上层建筑,必须匹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重点要将市场和社会纳入国家治理的主体范畴,遵循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畅通社会力量参与国家治理的渠道,构建政府、市场、社会相互制约、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多元共治体系。三是必须和人民群众需求相匹配。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完善国家治理体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治理体系建设和完善中,要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形成一套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模式,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创新治理体制。现代国家治理是依托制度的治理。制度作为软实力,直接决定着国家治理的成效。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期,一些原有的体制机制无法满足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诉求多样化的需求,新的体制机制尚未健全,很多治理问题就是因为体制机制不配套、不衔接、不合理造成的。创新治理体制、强化制度建设,为转型时期利益格局变化提供确当的规范,是改善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础。要善于在继承中创新。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不断探索创新,形成了许多符合国情和适应发展要求的治理机制。推进治理体制创新,绝不是否定和放弃这些行之有效、具有独特优势的既有成果,而是要推陈出新,在不断地完善和变革中保持治理机制的效力与活力。要善于在借鉴中创新。我国历史悠久,古代政治文明中蕴含着大量治国理政的经验和理论,西方资本主义文明在其发展过程中也积累了大量治理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的理论、做法和制度,要加强对古今中外国家治理制度和经验的研究借鉴,扬弃结合,取舍有度,推进治理机制创新。要善于在实践中创新。创新治理机制,既要注重顶层设计,站在全局高度科学谋划各个治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也要注重发挥地方积极性,鼓励探索实践,尊重群众首创,并及时将其上升为国家治理机制。
提升治理能力。国家治理能力是衡量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是一个国家核心竞争力的综合体现。再健全的治理体系,再完美的治理机制,最终都要依靠高超的治理能力去体现和落实。要提高国家机构履行职责的能力。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每个单位、组织都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组成单位履行好自身职责,治理能力的提升就有了基础。各级国家机关和党员干部必须充分认识到肩负的责任,增强提升履职能力的自觉性,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不断学习新知识、积累新经验、掌握新本领。比如对于网络舆情引导、突发事件处理等热点领域,要结合岗位加强研究,提升应对能力。要提高人民群众管理事务的能力。人民群众是国家治理体系中不可或缺的治理主体。在国家治理过程中,必须增强群众参与国家治理的主体意识和自觉意识,提高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经济社会文化事务、自身事务的能力,畅通群众表达自身诉求的渠道,不断扩大群众参与国家治理的广度和深度。要提高干部队伍执行落实的能力。执行落实是连接目标与结果的关键环节。提升治理能力,关键在于提高执行落实能力。干部的执行力,体现在以开拓创新的精神“谋”出新思路上,体现在以勇于担当的作为“干”出新成绩上,体现在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拼”出新成果上。必须从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入手,倒逼干部更新知识、开阔视野、提升能力,打造一支善于治国理政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确保我国制度优势充分发挥。●
责任人编辑:万鹏、闫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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