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金砖国家与相关组织的合作

《中国发展观察》

作者:丁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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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深化金砖国家与相关组织的合作
       当前,金砖国家组织这一深具创意的机制化实践已经基本搭建完成,未来金砖国家在深化和完善内设机构的基础上,应将加强同其他地区组织的合作作为下一阶段的重要任务,从而进一步增强金砖国家组织的全球影响力,具体来说可以分别从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以及中等强国三大群体切入。

       第一,金砖国家与发达国家的合作。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最新公布的世界各国GDP计算,金砖国家的经济总量(15.8万亿美元)大致同欧盟(17.4万亿美元)、美国(16.8万亿美元)对等平齐,并且此三方GDP之和已经占据全球经济总量的三分之二,表明世界经济的版图分布一定程度上形成三家“鼎足而立”、并驾齐驱的格局。这就意味着金砖国家事实上改变了自冷战结束以来,长期由美、欧、日三方主导全球经济格局的旧有体系,金砖国家作为一个主体具备同美国和欧盟进行平等协商、对话的基础条件。

       因此,可以考虑按照金砖、欧盟和美国作为三个独立参与方,建立政治和经济领域的三方高官年度定期对话机制。而在具体议题方面,由于金砖国家同美、欧在政治理念和发展水平上存在差异,容易引发涉及内政、金融领域的深层次冲突,故建议以主推外交部长和商务部长的2+2会晤方式,侧重进行政治对话和经贸合作。其中,金砖方面以该年度峰会轮值国相关机构负责人的出席,欧盟方面可由欧盟委员会主席与欧盟外交和安全事务高级代表出席,美国则可派出国务卿和商务部部长参会。通过此三方机制,一方面可以促进金砖国家与西方世界更全面的协调、合作,另一方面,更直接的交流对话还能够加强相互间的认知和了解,从而降低西方世界对金砖机制的疑虑和误解。

       第二,金砖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合作。金砖五国中除俄罗斯带有“双重属性”外,其他四国都是毋庸置疑的发展中国家,可见金砖组织总体上体现南南合作的成果。因此,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金砖国家作为一个整体开展对外合作的重点仍应是针对广大发展中国家。但考虑到发展中国家数量过于庞杂的特点,金砖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适宜通过以其所属地区性多边组织为合作基点,按照由点及片、以点带面的方式推动金砖国家与遍布全球的发展中国家合作。根据发展中国家所在地缘板块划分,各个区域基本都已拥有能够整合地区力量的多边组织。如非洲地区的非盟、中东地区的阿盟、中亚地区的上合、南亚地区的南亚区域合作联盟、东南亚地区的东盟、拉丁美洲地区的拉共体和南盟等。同时,由于金砖五国在上述地区组织中大多扮演着主导性角色或发挥着关键性的影响,以各个地区组织对应的金砖成员国作为牵线“中介”,每当金砖某国轮值主持该年峰会时,由该国负责邀请对口联络的地区组织参会。即:当金砖巴西峰会时,由巴西负责联系拉共体和南美洲国家联盟的代表参会,并具体设计、实施金砖与拉共体、南盟对话的详细内容和议题程序。以此类推,当中国主持峰会时联络阿盟、东盟,俄罗斯峰会时联络上合、独联体或欧亚联盟(筹建中),印度峰会时联络南亚区域合作联盟,南非峰会则联络非盟和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等,进而推动金砖国家与关涉更多、覆盖更广的发展中国家建立交流、合作途径。金砖国家可通过“由点带片”促进全球合作治理与互利共赢,把金砖经验推广到东亚、南亚、非洲、拉美等其他区域层面上来。

       第三,金砖国家与中等强国(Middle Power)的合作。中等强国是指那些虽不是超级大国或主体大国,但实力却显著超出普通中、小国家,能够在所参加的国际活动领域采取相对独立自主的政策,具备较强地区影响力和较高国际认可度的国家。当前,中等强国主要包括韩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墨西哥、西班牙、土耳其、印度尼西亚、南非、阿根廷、沙特阿拉伯等。新世纪以来,中等强国呈现集群崛起的态势,成为国际政治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特别是在跃升为全球治理首要平台的二十国集团(G20)就吸收近一半的中等强国,从而使中等强国在法理上享有参与国际秩序核心决策进程的权利。近年,随着金砖体制渐趋成型完善,在G20的组织框架内逐步形成G7(由于俄罗斯始终未能参加G7的财长和央行行长会,只能算是该集团的“半成员”,再加上因乌克兰危机而被暂时剔除出局,因此仅以G7作为独立单元考虑)和金砖国家两大强势的亚团体驱动G20发展方向和未来走势的状况,而游离于两大群体之外的多个中等强国隐现被“边缘化”的可能。

       有鉴于此,部分中等强国也开始寻求组团捆绑、联合自强的方式以改变身处弱势的不利境况。2013年9月,在联合国大会期间,由韩国牵头联合墨西哥、印度尼西亚、土耳其、澳大利亚四国组成的五国外长定期会晤机制(MIKTA,五国英文头字母的组合),宣告“中等强国合作体”这一全新机制的诞生。2014年4月,五国外长再度在韩国聚首,一致认为中等强国合作体将为全球治理提供鲜活动力,并进一步明确以此机制为平台继续深化合作、强化协调的共识。中等强国合作体的建立不仅打破了国际多边机制不是发达国家就是发展中国家的两分界限,更重要的是,在G20机制内,中等强国还作为一个内聚统合的整体,发挥着独立于以G7为主的西方发达国家和以BRICS为首的发展中国家之外的第三极势力。基于中等强国群体影响力不断上升的现实趋势,欧美国家开始考虑通过吸收中等强国的力量来补强自身日益衰退的影响力。最近,有西方智库机构就提议将俄罗斯排除出八国集团(G8),而加入韩国和澳大利亚两个中等强国、再联合欧盟组成“民主十国”。由此可见,中等强国的战略价值已引起欧美国家的重视,金砖国家也需要加强与中等强国的合作来进一步提升本组织在全球事务中的作用。
       因此,可以通过先建立金砖五国外长+中强五国外长的十国外长对话机制,初步形成两大组织交流沟通的平台。如果未来中等强国合作体升格为首脑高峰会晤模式,再适时将十国外长对话升级为“十国峰会”机制。

       事实上,金砖国家与中等强国存在巨大的合作潜力,一方面,梳理金砖国家的成长轨迹可以看到,金砖机制原初起源和发展脉络同崭露头角的中等强国合作体机制具有高度的相似性,并且部分中等强国还曾是呼声很高的潜在“金砖成员”。因此,金砖从虚拟概念性投资名词发展成实体组织的经验模式对中等强国合作体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可以借鉴、参考的适配先例。另一方面,加强金砖与中等强国的合作还能够顾及部分独特国家的利益关切。例如,土耳其作为致力加入欧盟的中东、伊斯兰大国,在当前金砖国家的合作布局中近乎没有位置,但土耳其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的重要性却越来越突出。而金砖国家通过与中等强国合作体的对话,就能够弥补对中东和欧亚结合部布局空缺的不足。再如,通过金砖国家与中等强国澳大利亚的合作,金砖国家以此为桥梁和纽带建立同大洋洲的联系,有利于金砖组织实现覆盖全球五大洲的共同合作。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

责任人编辑:沈王一、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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