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攻坚,必须发展与完善国有经济

《红旗文摘》

作者:卫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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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一位学者发表了很多文章,其某些理论观点确有可取之处,但是,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言论,却须与新自由主义划清界限。

       必须强调我国国有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

       我国宪法规定:“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党的十六大通过的党章“总纲”中也明确规定:“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中国的改革道路和指导思想,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与发展,是建立和完善国家宏观调控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相结合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中心环节是搞好搞活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要坚持宪法规定的国有经济为主导、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这也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制度和道路的重要基础。正是由于实行了这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我国才实现了改革开放30多年来年均9.8%的经济增长率,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用“人民社会主义”五个特征来阐述科学社会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不准确的

       该学者2006年11月13日发表文章,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另外模式和特点,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即人民社会主义有五个特征,即以民为本、市场经济、共同富裕、民主政治和中华文化。……人民社会主义区别于国家社会主义,人民社会主义是以民为本、以社会为本”。

       分析一下他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即“人民社会主义”的五个特征,其中排除了我国宪法规定的国有经济为主导,公有制为基础或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其第一个特征是“以民为本”。这里所讲的“民”主要是指“民营经济”,即泛指私有制经济。其第二个特征是“市场经济”,显然,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市场经济发展比我国更成熟。市场经济并不是社会主义区别于资本主义的特点。其第三个特征是“共同富裕”。问题在于私有制的市场经济必然产生两极分化,不可能真正实现共同富裕。其第四个特征是“民主政治”。西方国家大讲“民主政治”,“民主政治”是资本主义政治优越于封建制度的特点,社会主义也应有“民主政治”,但抽象的“民主政治”不是社会主义区别于资本主义的特征。其第五个特征是“中华文化”。中华民族具有五千年的灿烂文化,社会主义要继承和发扬中华文化,但它构不成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

       否定我国国有经济的地位和作用搞全面私有化,是西方敌对势力瓦解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图谋

       该学者极力反对我国学者对新自由主义的批判。他在一篇文章中指出,批判新自由主义“是对改革的干扰”,“是借所谓的批判新自由主义来否定改革,……否定了中国改革的设计师邓小平同志。”这是怪论。

       《共产党宣言》和“共产党”的名称就表明,共产党是致力于共产主义事业的,是要求“共”生产资料之“产”的。搞公有制的本意,是为了更好地发展生产力,消除两极分化,走共同富裕道路。搞私有制必然产生两极分化。以国有经济为主导的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如果这个基础垮了,已建立的社会主义国家也会随之垮掉,苏联就是前车之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共产党执政的经济基础是和共产党的命运紧密相关的。西方敌对势力公开支持我国搞私有化,就是为了销蚀我国的国有经济。对此,我们一定要提高警惕。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摘自《红旗文稿》2015年第11期)

责任人编辑:赵晶、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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