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几个着力点

《人民论坛》

作者:宋红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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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几个着力点
       政府在应对和解决公共事务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如果没有高效的政府提供服务,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快速发展就不可能实现。为此,必须建设服务型政府,努力实现政府管理方式从管制型向服务型模式的转变,把政府职能切实转到协调经济、监管市场、管理社会和服务公共领域上来,真正体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这为我们建设服务型政府提供了基本遵循。

       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迫切性与存在的障碍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政府管理模式演变的方向,是政府的合理选择。随着世界政治、经济、科技等的快速发展及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传统管制型政府开始显得力不从心,迫切需要一个全新的能够代替并且超越管制型模式的政府,一个积极的能迅速适应相关外部条件变化的新型政府管理模式出现。而改变现有模式,建设服务型政府是目前政府转型的必然选择。

       社会领域正在发生一系列重大变革,需要新的政府管理模式加以应对。当前,全球化进程的发展,需要政府加快有关政策的制定,并注意与国际间的合作交往与冲突处理,从而引发对传统政府管理模式的更多挑战。传统的政府管理模式如不调整,继续以往相对封闭僵化的模式,就难以适应全球化时代。同时,知识经济的发展更新和社会信息化程度的高速发展,以及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变化等诸多因素,也对政府的管理模式改革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政府转变自身职能。

       当前我国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存在一定障碍。第一,一些部门担心建设服务型政府会导致部门和领导权力的削弱,积极性不高,甚至有的“一把手”把服务型政府建设视为分外工作,单纯做样子,只为应付检查。还有一部分干部只从表面上抓机关纪律和作风,不将工作深入推进,做表面文章。第二,动力机制尚未形成,无法调动干部和民众投身此项建设的积极性,很多人处于观望状态。第三,历史长期形成的官本位观念和传统习惯难以打破,政府各部门仍习惯传统的自上而下的动员型工作方式和方法。

       完善政策制定、执行、监督、评估等制度机制,保障其科学性、合理性

       建立“公众参与型”的政策制定程序。政府回应相对欠缺是目前被大家诟病的现象,在当前形势下,综合考虑政府本身特点,可以从改善政府政策制定程序的角度来改进此不足。完善政府政策制定程序可以分为三个步骤:第一,确定议程。对于通过各种渠道表达出来的或隐晦或明显的公众意愿和诉求,政策制定者在确定政策议程时都应考虑在内,不得有所忽视。要由浅入深、从点到面,在起步尝试阶段可以先从局部开始试点。比如说,行政首长每年在做政府工作报告时,要解释和说明工作重点、政府议程与人大建议、信访部门、媒体、首长信箱等渠道所反映问题的相关性。第二,建立并完善公示和听证会制度。政府在高效地听取其利害相关者诉求的前提下,及时掌握相关影响范围和影响效果,就重大决策的标准、主体和相关决策程序给出明确规定,以保障其科学性、合理性。此外,对公众表达出来的意见与建议的法律地位,也必须作出明确的说明。第三,为保障决策结果能够充分考虑公众意愿,达到公众满意效果,设计科学合理可实施的决策规则也十分重要。

       加强政策执行的监督力度。政策制定出来以后,是否能够被有效执行,使其不至于沦落为“空架子”,这是政府管理过程中不可回避的重要问题。假使已有政策的实施得不到切实保障,即使制度框架完美无缺、堪称典范,如无法发挥其真正效用,就会与废纸无异,毫无价值。为避免这种情况的产生,除了已经提出的政务公开制度之外,决策者还应该及时建立监督检查制度。监督制度化应有严格的体系:政策措施制定部门应该定期对政策执行的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向公众进行公布;设置方便可行的途径,鼓励公众参与到监督过程中来;对媒体等保持开放合作的态度,调动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监督等。对于“政府不作为”的消极现状,还应该针对职能部门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行政问责机制,在政府部门内部建立责任追究办法,实现监督检查并问责。

       建立科学的政策评估评价机制。政府作为国家权力的执行机关,所使用的权力是公众委托的权力。政府的决策,实际上是通过实施具体项目的形式,配置公共资源的过程。所以,政府实施的项目最终结果和绩效如何,无论如何都必须加以严格的评估评价,给公众一个交代。评估评价的实施方可以是监察、审计部门组成,或者也可以是各级人大。通过吸纳政策制定部门、执行部门、专家、行政相对人、群众代表等相关群体,共同组建评估队伍,展开政策评估,另外亦可委托专门对口的政策评估机构来进行客观的评价。结合公共项目自身量大且涉及面比较广的特点,在政策评估机制尚未建立完成的情况下,目前可行的是每年对公众关心的政策和项目进行抽样选择,专项重点开展绩效评估。在此基础上,评估的结果必须及时向公众反馈。

       优化政府工作流程,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

       优化并公开各个政府部门的工作流程。在政府转变角色的进程中,各个政府部门对于自己的工作流程也应给予重视,优化结构,从自身寻求突破。政府部门对现有工作流程应从时效、成本、效果等各个方面进行评价,在评价结果基础上,提出可优化改进的环节,制定更加科学合理、方便高效的工作流程。尤其是与公众直接接触的部门更应该给予高度重视,为自身工作流程的优化全力以赴,争取以合理的部门设置、适当的人员安排、便捷的办事步骤面向群众开展工作。优化工作流程做到于事周延、于民方便,不缺位、不冗余,专人专职,反应及时。并且,政府应在办公场所和政府网站等公共平台进行公开,方便群众查阅。

       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必须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积极为群众就业和社会保障提供便捷而周到的服务。近年来,就业形势基本稳定,但就业压力仍然较大。基于目前这种情况,政府需继续将保持经济稳步增长放在重要地位,把就业和再就业置于更加重要的位置,给予更多政策上的支持,使经济结构调整与就业结构改善在各自发展优化的同时,相互协调配合,相互促进发展。针对劳动者而言,要提高其受教育水平,加强职业培训,使人力资源水平更加匹配发展要求。另外,政府应适时对困难群体提供就业援助和基本生活保障,要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充分发挥中国劳动力资源优势。

       社会保障是现代社会的“安全网”“减震器”。资金是社会保障的瓶颈,社会保障金筹措机制必须被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对于各级政府而言,都必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分级责任承担机制,建立扶贫济困工作体系。在保障民生方面,传统安土重迁的观念使得“住”的意义更加重大,政府应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在医疗卫生方面,基本医疗保障、慈善门诊、惠民医院救助相结合的医疗保障体系应持续发展,以惠及更多人口。除城市医保体系外,农村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障和生活困难救助保障制度还要进一步完善,缩小城乡差异,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

       (作者单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参考文献】

       ①陆雯:《区级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建设——以上海市徐汇区政府为例》,《上海交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年。

       ②杨英法、康建林:《领导决策失误的自我预防略论》,《甘肃社会科学》,2005年第5期。

       ③李燕:《政府公共服务提供机制构建研究》,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8年。

责任人编辑:万鹏、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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