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务公开为什么不能流于形式
《人民论坛》
原标题:基层党务公开为什么不能流于形式
“阳光”是权力规范运行的前提和基础,开展基层党务公开,推进基层党建的“阳光工程”,能够切实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切实保证基层权力的规范行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的能力。
基层党务公开是折射基层党内治理的“清晰镜”“显微镜”和“透视镜”
基层党务公开虽然主要发生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对基层党内民主与党内治理过程中,但其意义已经超出基层,对整个党和国家的治理发挥着基础性、奠基性的作用。
基层党务公开有利于防范基层权力异化,保证党和人民所赋予的权力始终为人民服务。“照进阳光、关进笼子、抓住尾巴”是针对权力规范运行的形象说法。从防范化解权力异化的角度来看,前两句是治本的,后一句是治标的。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让每一个干部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意思就是指“抓住尾巴”,让违规使用权力的人付出代价。事实上,当伸出来的手被捉的时候,已经给党和国家造成了损失,损害了党的形象。因此,我们才提出将“关口”前移,用制度的手段断绝“伸手”的任何可能性,从而使手没有机会伸出去。从这个意义上讲,“关进笼子”“照进阳光”显得更为重要、更为根本。一方面,要“关进笼子”。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扎紧制度的笼子,就是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严格约束在法治的轨道上,依法治国的“法”、依规治党的“规”,就是制度的笼子。另一方面,要“照进阳光”。所谓“照进阳光”,就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权力沿着正确的轨道和方向运行;否则,权力在见不得光的地方必然容易发生见不得光的事情。腐败行为和腐败现象就是在私底下、无人时发生的,因此,将事情给予公开,就是对权力的运行提供了最好最有效的“防腐剂”,对腐败现象也是一种最为有效的解毒良方。我们说,规范权力运行,必须从“阳光”公开做起,只有公开了,那些见不得光的私底下、无人时发生的事情才没有机会发生。
基层党务公开有利于保证党员的知情权。对党和国家治理的各方面信息给予及时的、精确的、充分的公开,除了对行使权力的人本身形成很强的约束之外,对参与的党员群众来说也十分重要。这是因为准确而充分的信息公开,可以确保人们的知情权,对人们有效参与、有序参与、理性参与提供一种必要的前提和基础。人们只有在充分知情的情况下,才能够对所参与的事情或者事项有更为理性、更为成熟、更为冷静的判断;反之,如果人们没有知情权,即使有了参与的权利和渠道,也较难做到理性参与。
基层党务公开是发挥党内治理对国家治理示范带动的重要形式。从信息公开的领域、范围来看,主要有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等形式;在城乡基层,还有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居民公务,以及其他领域的事务公开形式,涉及到党和国家治理的方方面面。但党务公开是源头性、示范性、先导性的。我们强调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党内和谐带动社会和谐,党的建设带动国家建设。在这样的治理逻辑中,必然会得出党务公开带动其他领域相关事务的信息公开,这不仅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客观需要。
基层党务公开是折射基层党内治理各方面工作的多面镜。一面是“清晰镜”,通过公开,让党员干部清楚自己的权责、知道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规矩、明白政治行为的后果;通过公开,明确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该怎样做,怎样才能把工作做好。一面是“显微镜”,通过公开,擦亮了党员群众对党务工作的监督之眼,对掌握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在行使公权力过程中,时时处处受到强有力的监督,避免某些人“自大任性”式地放纵自己、滥用权力。一面是“透视镜”,透过公开这面镜子,基层党组织可以了解基层党员群众的所思所想,可以根据群众的需求,提高基层党组织服务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从而提高服务的品质,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不断全面提升基层党务公开的水平和质量
《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的审议通过,要求各层级各领域党务公开,要稳步推进。笔者认为,在各层级党务公开中,基层党务公开可以加快推进,形成常态,加大公开的力度,不断全面提升基层党务公开的水平和质量。
在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基础上,推进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的深度整合。一方面,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强有力地整合各方面的执政资源,对党务公开工作强化总揽和协调;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和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认真总结推广基层的好做法、好经验,鼓励引导基层大胆探索、积极实践,把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结合起来,把实践创新和总结规范结合起来。
进一步整合信息公开的平台资源和载体,建立健全党务信息发布的协调机制。切实抓好党务公开与政务、村(居)务和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衔接,推进党务信息资源与政府信息资源开放共享问题,增强工作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注重发挥整体效应,做到工作同步部署、方案同步制定、监督措施同步落实、检查考核同步进行,形成了党务公开和其他公开互为补充、协调推进的运行机制。基层党组织可依托基层政府的门户网站,将党务政务有关信息进一步公开整合,建立统一的信息公开平台,形成畅通高效的信息发布沟通渠道,增强公开工作的系统性、集成性。
增强基层党务公开的回应性,以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回应党员群众的诉求。从公开的内容来看,要根据党员群众所关心的重大和热点问题,对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对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都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最大限度的公开。要从“公开什么知道什么”向“想知道什么公开什么”转变,对不能公开的信息要耐心细致地进行解释,通过互动赢得主动。
在健全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形式上下功夫。抓紧编制或修订党务信息的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可以考虑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重点对十八大以来的党务信息,特别是涉及党员权利的有关党务信息进行全面清理。在规范公开的程序上,要严格按照预备事项、审核确定、实施公开、反馈整改、资料归档等程序办理。在公开的平台和载体上,可以考虑进一步整合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场所,增加党务公开的展示站点,开通相应的党务公开网站、电子触摸屏、意见箱,进一步拓展党务公开的平台和空间。在村委会、党支部等办公场所上设置信息查阅场点,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党员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党务信息提供便利。可以充分运用互联网等技术的力量,借助和发挥“互联网+党务”的信息公开优势,通过微信公众号、党务网站、党务微博、党务微信群等,引导党员群众关注和参与党务公开;通过互联网、热线电话、电视直播、在线交流等现代科技传媒优势,建立灵活多样、便捷、互动的公开载体和平台,让党员群众积极参与党内事务管理并实施监督,努力打造基层党建的“阳光工程”。
加强对党务公开的考核评估。建立健全基层党务公开的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充分发挥地方和基层党组织的作用,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接地气、符合实际的考核制度,鼓励基层党员群众、社会力量的评议,加大问责力度,对公开效果不好的给予政治问责,通过问责倒逼基层党务公开能够切实有效开展。
总之,基层党务公开的政治性、政策性较强,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准确把握基层党务公开内容的要求,丰富公开的形式和载体,针对基层党员群众关注的重要问题和热点问题,进行精准的公开,增强党员群众知情的获得感,规范权力行使,实现有序有效参与,就能够夯实基层治理的基础,增强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稳固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的战斗堡垒,为党的建设在基层落地生根奠定基础。
(作者为中共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教授、博导)
【参考文献】
①《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新华网,2017年12月25日。
“阳光”是权力规范运行的前提和基础,开展基层党务公开,推进基层党建的“阳光工程”,能够切实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切实保证基层权力的规范行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的能力。
基层党务公开是折射基层党内治理的“清晰镜”“显微镜”和“透视镜”
基层党务公开虽然主要发生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对基层党内民主与党内治理过程中,但其意义已经超出基层,对整个党和国家的治理发挥着基础性、奠基性的作用。
基层党务公开有利于防范基层权力异化,保证党和人民所赋予的权力始终为人民服务。“照进阳光、关进笼子、抓住尾巴”是针对权力规范运行的形象说法。从防范化解权力异化的角度来看,前两句是治本的,后一句是治标的。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让每一个干部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意思就是指“抓住尾巴”,让违规使用权力的人付出代价。事实上,当伸出来的手被捉的时候,已经给党和国家造成了损失,损害了党的形象。因此,我们才提出将“关口”前移,用制度的手段断绝“伸手”的任何可能性,从而使手没有机会伸出去。从这个意义上讲,“关进笼子”“照进阳光”显得更为重要、更为根本。一方面,要“关进笼子”。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扎紧制度的笼子,就是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严格约束在法治的轨道上,依法治国的“法”、依规治党的“规”,就是制度的笼子。另一方面,要“照进阳光”。所谓“照进阳光”,就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权力沿着正确的轨道和方向运行;否则,权力在见不得光的地方必然容易发生见不得光的事情。腐败行为和腐败现象就是在私底下、无人时发生的,因此,将事情给予公开,就是对权力的运行提供了最好最有效的“防腐剂”,对腐败现象也是一种最为有效的解毒良方。我们说,规范权力运行,必须从“阳光”公开做起,只有公开了,那些见不得光的私底下、无人时发生的事情才没有机会发生。
基层党务公开有利于保证党员的知情权。对党和国家治理的各方面信息给予及时的、精确的、充分的公开,除了对行使权力的人本身形成很强的约束之外,对参与的党员群众来说也十分重要。这是因为准确而充分的信息公开,可以确保人们的知情权,对人们有效参与、有序参与、理性参与提供一种必要的前提和基础。人们只有在充分知情的情况下,才能够对所参与的事情或者事项有更为理性、更为成熟、更为冷静的判断;反之,如果人们没有知情权,即使有了参与的权利和渠道,也较难做到理性参与。
基层党务公开是发挥党内治理对国家治理示范带动的重要形式。从信息公开的领域、范围来看,主要有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等形式;在城乡基层,还有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居民公务,以及其他领域的事务公开形式,涉及到党和国家治理的方方面面。但党务公开是源头性、示范性、先导性的。我们强调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党内和谐带动社会和谐,党的建设带动国家建设。在这样的治理逻辑中,必然会得出党务公开带动其他领域相关事务的信息公开,这不仅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客观需要。
基层党务公开是折射基层党内治理各方面工作的多面镜。一面是“清晰镜”,通过公开,让党员干部清楚自己的权责、知道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规矩、明白政治行为的后果;通过公开,明确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该怎样做,怎样才能把工作做好。一面是“显微镜”,通过公开,擦亮了党员群众对党务工作的监督之眼,对掌握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在行使公权力过程中,时时处处受到强有力的监督,避免某些人“自大任性”式地放纵自己、滥用权力。一面是“透视镜”,透过公开这面镜子,基层党组织可以了解基层党员群众的所思所想,可以根据群众的需求,提高基层党组织服务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从而提高服务的品质,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不断全面提升基层党务公开的水平和质量
《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的审议通过,要求各层级各领域党务公开,要稳步推进。笔者认为,在各层级党务公开中,基层党务公开可以加快推进,形成常态,加大公开的力度,不断全面提升基层党务公开的水平和质量。
在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基础上,推进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的深度整合。一方面,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强有力地整合各方面的执政资源,对党务公开工作强化总揽和协调;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和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认真总结推广基层的好做法、好经验,鼓励引导基层大胆探索、积极实践,把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结合起来,把实践创新和总结规范结合起来。
进一步整合信息公开的平台资源和载体,建立健全党务信息发布的协调机制。切实抓好党务公开与政务、村(居)务和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衔接,推进党务信息资源与政府信息资源开放共享问题,增强工作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注重发挥整体效应,做到工作同步部署、方案同步制定、监督措施同步落实、检查考核同步进行,形成了党务公开和其他公开互为补充、协调推进的运行机制。基层党组织可依托基层政府的门户网站,将党务政务有关信息进一步公开整合,建立统一的信息公开平台,形成畅通高效的信息发布沟通渠道,增强公开工作的系统性、集成性。
增强基层党务公开的回应性,以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回应党员群众的诉求。从公开的内容来看,要根据党员群众所关心的重大和热点问题,对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对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都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最大限度的公开。要从“公开什么知道什么”向“想知道什么公开什么”转变,对不能公开的信息要耐心细致地进行解释,通过互动赢得主动。
在健全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形式上下功夫。抓紧编制或修订党务信息的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可以考虑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重点对十八大以来的党务信息,特别是涉及党员权利的有关党务信息进行全面清理。在规范公开的程序上,要严格按照预备事项、审核确定、实施公开、反馈整改、资料归档等程序办理。在公开的平台和载体上,可以考虑进一步整合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场所,增加党务公开的展示站点,开通相应的党务公开网站、电子触摸屏、意见箱,进一步拓展党务公开的平台和空间。在村委会、党支部等办公场所上设置信息查阅场点,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党员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党务信息提供便利。可以充分运用互联网等技术的力量,借助和发挥“互联网+党务”的信息公开优势,通过微信公众号、党务网站、党务微博、党务微信群等,引导党员群众关注和参与党务公开;通过互联网、热线电话、电视直播、在线交流等现代科技传媒优势,建立灵活多样、便捷、互动的公开载体和平台,让党员群众积极参与党内事务管理并实施监督,努力打造基层党建的“阳光工程”。
加强对党务公开的考核评估。建立健全基层党务公开的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充分发挥地方和基层党组织的作用,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接地气、符合实际的考核制度,鼓励基层党员群众、社会力量的评议,加大问责力度,对公开效果不好的给予政治问责,通过问责倒逼基层党务公开能够切实有效开展。
总之,基层党务公开的政治性、政策性较强,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准确把握基层党务公开内容的要求,丰富公开的形式和载体,针对基层党员群众关注的重要问题和热点问题,进行精准的公开,增强党员群众知情的获得感,规范权力行使,实现有序有效参与,就能够夯实基层治理的基础,增强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稳固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的战斗堡垒,为党的建设在基层落地生根奠定基础。
(作者为中共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教授、博导)
【参考文献】
①《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新华网,2017年12月25日。
责任人编辑:万鹏、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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