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

《人民论坛》

作者:洪晓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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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

 

  中国之所以能办成这么多大事,从根本上说是因为中国具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最大的优势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这是我们成就事业的重要法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需要进一步完善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不断提高国家治理效能。

 

  集中力量办大事的理论逻辑

 

  时代是思想之母,实践是理论之源。集中力量办大事这一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优势是在长期实践中不断形成的,必然贯穿着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丰富底蕴,始终把马克思主义这一科学理论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并坚持在实践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

 

  由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内在要求决定。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在我国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处处闪耀着真理的光辉。马克思主义认为,在复杂的矛盾体系中,主要矛盾居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而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规定了事物的性质和发展趋势。所谓办大事,就是要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难点问题、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关键问题、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根本问题。要办成大事,就要立足整体,统筹兼顾,同时集中力量、握紧拳头,进而带动全局,实现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有机统一。马克思主义是中国共产党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锐利思想武器。正是因为选择了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思想,我们党才能科学把握时代、积极参与世界,才能在历经风雨后依然风华正茂。新中国成立初期,在资本、技术、人才等条件极为缺乏的情况下,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了把有限的资本、技术、人才等资源整合到办工业化这一国家大事上的重大战略部署。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党的十八大,围绕解决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和发展生产力的根本任务,实现国家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目标,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集中力量革除一切阻碍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国际环境发生重大改变,我国发展处于新的历史方位。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对国内社会发展矛盾和国际态势进行系统分析的基础上,不仅传承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脉络,同时也开启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又一次伟大飞跃。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合乎马克思主义的精神原则,也体现了以马克思主义为行动指南这一根本要求。

 

  由马克思主义政党本质属性决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牢固树立起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始终以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宗旨与使命。马克思主义将实现人的解放作为最高课题,马克思本人也将实现人类解放作为毕生追求,而实现人类解放的崇高历史任务则落在了无产阶级身上。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的忠诚遵循者和践行者,始终牢记无产阶级的自身使命,致力于积极调动各种因素办最大的事。何以称得上是最大的事?我们党已经用团结带领人民进行的革命、建设、改革实践告诉世人,所有有益于实现人的解放的事都是最大的事,所有关照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就是最大的事。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人民群众既是历史的创造者,又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主体,有着最磅礴最火热的革命能量,集中力量办大事要想取得成功,离不开广大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历史和现实无可辩驳地证明:一个由科学真理和先进思想武装起来的政党,一个由这样的政党领导的国家,只要把科学真理和先进思想同这个国家的国情有机结合起来,就会产生改天换地的力量,就会坚定人民和民族不断前行的步伐和定力。

 

  由党的领导核心地位所决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制度和全面领导制度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领导制度。这既是长期以来我们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原因,又是我们集中力量办大事优势的彰显。历史证明,“过去的革命问题解决得好不好,关键在于党的领导,现在的建设问题解决得好不好,关键也在于党的领导”。“要把十几亿人的思想和力量统一和凝聚起来,共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没有中国共产党的统一领导是不可设想的”。这充分说明,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决定了广大人民群众在根本利益上的高度一致,面对国内外新形势新变化,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始终做到统揽全局、协调各方。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围绕共同的奋斗目标,集中各个方面的力量,全国一盘棋、上下一条心,高效执行、有力推进,从而办成一件件大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大力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在更高水平上实现了全党全社会思想上的统一、政治上的团结、行动上的一致,为集中力量办大事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和组织基础。

 

  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历史逻辑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而我们办成的一件件大事就是这伟大成就的鲜亮标识,树立起了一座座历史丰碑。我们在思想文化和精神团结上的显著优势是人们主动选择的结果,是符合全体中国人的共同意志和价值追求的结果。

 

  中国具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悠久历史传统。在中国这块土地上,集中力量办大事,既是历史的真实写照,又是社会发展的客观必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基因和精神命脉,是我们干事创业的资源宝库,更体现出集中力量共建家园的文化归属感和使命感。在几千年历史长河中,中华儿女团结一心、同舟共济,建立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形成了守望相助的中华民族大家庭,也形成了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国家治理特色。例如,绵延数百年的“春秋无义战”,使先秦时期的先贤哲人逐渐形成了大一统的文化共识,即只有统一起来,才能消除战争、消灭战火,人民才能安居乐业。再如,“众寡同力,则战可以必胜,而守可以必固”,这样才能做到战必胜,守必固。又如,“讲仁爱、尚和合、求大同”的精神品质,孕育着团结互助精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着跨越时空的永恒魅力,具有当代价值,为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实现历史性变革发挥了重大作用。

 

  中国共产党以思想解放为先导,以时代精神和改革创新精神为推动,开启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历史进程。长期以来,中国在政治上形成了中央统一领导的国家体制,在改造自然中形成了“人心齐、泰山移”的统筹机制,在抵御外侮中形成了“万众一心、同仇敌忾”的动员机制,在自然灾害面前形成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援助机制。这方面的显著优势是基于历史过程而形成的,是不可替代的。对于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大国来说,团结就是力量,团结才能前进。集中力量办大事是我们国家治理的优势,要在新时代加以继承和发展,使其成为当代中国国家治理的巨大优势。在全球综合国力竞争空前激烈的形势下,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如果不集中力量办好大事,就不可能办好绝大多数小事;如果不集中力量,就根本办不成大事。

 

  集中力量办大事助力中华民族实现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性飞跃。虽然在社会主义建设探索中出现了曲折,但我们成功建立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为社会主义制度奠定了牢固的物质技术基础和经济支撑,为社会主义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在经济、科技比较落后的情况下,研制成功“两弹一星”,作为新中国高科技的宏大工程,在党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全国一盘棋,大力协同,集体攻关,把有限人力、物力、财力集中起来,形成了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改革开放后,我们党勇于突破传统模式束缚,继续发挥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推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巨大成就。在我国载人航天这个至高至远的目标牵引下,统一指挥和调度,有困难共同克服,有问题共同解决,有风险共同承担,齿轮咬合般的全国大协作汇聚了强大的力量,使我国载人航天工程能在比较短的时间里取得历史性突破;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党中央和国务院总揽全局,迅速组织各方救援力量赶赴灾区,紧急调集大批救灾物资运往灾区,精心部署受灾群众安置工作,及时推动灾后恢复重建,举全国之力抗震救灾;被赞誉为伶仃洋上“作画”、大海深处“穿针”的港珠澳大桥,是我国经济、科技等方面集成式创新的硕果,成为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又一个生动体现。

 

  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实践逻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我们历经千辛万苦取得的伟大成就,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明显制度优势、强大自我完善能力的先进制度。社会主义制度的一个巨大优势就是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这在新中国成立70多年的实践中得到反复印证。

 

  世界大变局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作为不同性质的社会制度,其前途命运与世界百年大变局紧密相连。集中力量办大事这一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优势是在长期实践中得来的。这一优势在于,国家能够有效整合社会资源,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实施一些重大项目,迅速提高生产力和国际竞争力。借助集中力量办大事克服了经济社会发展问题上的“撒胡椒面”“摊大饼”现象,使得资源效用最大化。在经济极端困难、技术基础薄弱、帝国主义封锁等严峻条件下,我们党带领全国人民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集中力量研制“两弹一星”、勘探和开发大庆油田等,我国只用了几十年时间就走完了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几百年才完成的工业化历程,办成了一系列涉及国计民生的大事,为国家发展打下坚实基础,捍卫了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推动了国民经济发展,从而奠定了新中国的国际地位。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取得的一系列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充分证明了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只要我们坚持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并善于把这一优势同市场经济体制的优势有机结合起来,我们就一定能够推动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建设项目更快更好完成。”集中力量办大事可以避免出现资本主义社会中决策周期长,繁冗拖沓、涣散低效的情况,有利于实现赶超发展。我国之所以能够实现集中力量办大事,是因为不仅我们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有力领导,而且集中力量办大事是由生产资料公有制、生产社会化的一般要求决定的。我国建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国家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国有经济主要集中于能源、交通、通讯、金融、基础设施和支柱产业等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因为生产资料、国民经济命脉只有掌握在国家手中,国家才能够集中大量人力、物力,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办大事,而资本主义国家的生产资料则由私人占有,社会被分成许多利益不同的私人集团,要集中各方面的力量难度很大。

 

  新时代,在新历史起点上开始新的伟大事业和伟大斗争,就是要把过去世界社会主义实践中“解决得很好”的问题解决好,以新的实践和成就,彰显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这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我们举全国之力支援武汉,就是集中力量办大事的集中体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主要从13个方面概括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坚持和完善这些制度,就从不同方面加强和巩固了包括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我们应当在自觉遵守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的同时,深入改革、发展和完善制度,从而最大限度地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得以发挥。

 

  (作者: 洪晓楠,系大连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博导;大连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张志臣对本文亦有贡献)

责任人编辑:吴兆飞、万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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