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久根:全面从严治党:党建理论的重大发展
《红旗文摘》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思想涵盖了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等党的建设的方方面面,成为一个系统的、开放的、发展的思想理论体系,不仅是对我们党成立以来90多年、世界社会主义运动500多年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而且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建理论。我们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党建思想的鲜明特征和基本要求,进一步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我们党更好地建设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在思想建设上,强调共产党人要坚守正确的理想信念
思想理论建设是党的建设的根本,思想理论建设的核心是理想信念问题。在党的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这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他形象地说,“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论述,形象生动地指出了执政党建设的根本性问题,坚守正确的理想信念是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出发点、着眼点,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和针对性。
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政党、一个民族,如果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就如同一盘散沙没有凝聚力,就会失去奋斗目标和前进方向。尽管历史条件和时代主题都发生了巨大变化,但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等经典著作中所描绘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理想仍然闪耀着真理的光芒,仍然是共产党人不断推进人类社会前进、谋求全人类解放的共同纲领和行动指南。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引下,世界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从理论到实践、从一国实践到多国实践,经历了波澜壮阔的发展历程,彻底改变了人类的历史进程。历史也警示我们,如果共产党人的精神垮了、理想信念没了,就会导致红旗落地、江山易主。苏东国家共产党丧失执政地位,其中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因就是理想信念的沦丧。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历史的惨痛教训,必须牢牢铭记在心。
在组织建设上,把“敢于担当”作为好干部的一个重要检验标准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发表讲话,特别是把“敢于担当”作为新时期好干部的一个重要标准。这不仅继承了我党历史上选人用人的宝贵经验,而且对新时期党如何更好地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意义。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选贤任能,始终把选人用人作为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来抓。但选好人、用好人是世界性难题。针对干部队伍建设中的不良现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并回答了“怎样是好干部,怎样成为好干部,怎样把好干部用起来”这三个干部工作的根本问题,在2013年6月召开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好干部”的五条标准,即要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这五条标准与我党长期坚持的“德才兼备”标准是有机统一的,也是新形势下“德才兼备”标准的进一步发展,特别是把“敢于担当”作为好干部的一个重要检验标准和评价尺度。中央在2014年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总则中,专门加上了“敢于担当”的新要求。这样的概括在我们党的规章文献中,尚是第一次。
“敢于担当”的要求不仅烙有鲜明的中国特色,而且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系列讲话中,多次使用“担当”这个词汇。一个人的品行与一个人的行为是紧密相联的。担当是一种责任。担当大小,体现着干部的胸怀、勇气和品格,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敢于担当”标准被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党员领导干部的担当,与他们的职责和使命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有着特定的含义。对于敢于担当的深刻涵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担当就是责任,好干部必须有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坚持党的原则第一、党的事业第一、人民利益第一,敢于旗帜鲜明,敢于较真碰硬,对工作任劳任怨、尽心竭力、善始善终、善做善成。”
在作风建设上,提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党的生死存亡。执政党的党风还关系到人心向背的问题。作风正,则人心齐、事业兴;作风不正,则人心散、事业衰。党的十八大刚刚闭幕,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就以作风建设为切入点从严管党治党。中央政治局带头制定出台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在全党部署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治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整治“会所歪风”等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抓作风建设,首先要从中央政治局做起,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中央领导以上率下、示范全党,在党内外引起强烈反响,产生强大的示范效应。
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最大危险就是脱离群众。党的作风问题的实质,是党和党的领导干部与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对待人民群众的态度问题。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作风建设的核心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前,党内脱离群众的现象大量存在,集中表现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上。这“四风”是违背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是广大干部群众深恶痛绝、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也是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根源。“四风”问题解决好了,党内其他一些问题解决起来也就有了更好条件。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把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推进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解决‘四风’问题要对准焦距、找准穴位、抓住要害,不能‘走神’,不能‘散光’。”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反对形式主义,就要着重解决工作不实问题,着力改进学风文风会风和工作作风,真正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反对官僚主义,就要着重解决在人民群众利益上不维护、不作为问题,坚决整治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反对享乐主义,就要着重克服及时行乐思想和特权现象,牢记“两个务必”,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反对奢靡之风,就要着重狠刹挥霍享乐和骄奢淫逸的不良风气,做到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在反腐倡廉建设上,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从严管党、从严治党,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的保证。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腐败不仅是社会毒瘤,而且是侵入党的肌体中的毒瘤,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国家长治久安、执政党生死存亡的致命风险。
必须坚持惩治腐败零容忍的态度,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在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的复杂条件下,我们党面临反对腐败的形势复杂严峻,一些领域腐败易发多发,一些腐败分子铤而走险,一意孤行,甚至变本加厉。从近年查处的一些重大案件看,一些腐败分子胃口之大、数额之巨、时间之长、情节之恶劣,令人触目惊心,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塌方式腐败”。我们党在反对腐败这个重大问题上态度是鲜明的、一贯的,为此做出了不懈的努力,也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坚决的态度重拳出击反对腐败,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强调,要“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坚持惩治腐败不放松,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持惩治腐败零容忍的态度”,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党的十八大以来,对腐败分子查处的决心之大、力度之实、人数之多都是罕见的。十八大以来,像徐才厚等军队高级领导干部、苏荣副国家级的领导干部以及几十名省部级领导干部相继落马,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都是十分罕见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反腐败斗争的实践,不仅表明我们党反腐败的坚定决心,也展示了我们党反对腐败斗争的绝对自信,增强了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反对腐败斗争的成果极大地赢得了党心民心,巩固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在制度建设上,提出制度治党的新理念
制度建设对于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邓小平同志早就告诫我们:“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对于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要有一套好的制度,使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有规章可循、有制度可依。习近平总书记针对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指出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制度建设要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度不在多,而在于精,在于务实管用”。制度建设要做到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如果制度空洞乏力,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再多的制度也会流于形式。“牛栏关猫,进出自由”,那样的制度和监督肯定是没有用的。坚持从实际出发,深入研究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总结成功的经验和做法,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科学严密、制约有效的法规制度。对已有的法规制度进行梳理,对不够严谨、有明显缺陷的制度进行补充、修订和完善;还没有涵盖的方面,要根据需要尽快制定,努力做到不留死角;已经过时的制度,要及时废止。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对一些经过实践检验比较成熟的制度,要转化为法律法规,使之具有更强的约束力和更高的稳定性。
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在反腐败制度建设中,必须抓好系统配套,增强整体效能,形成体系效应。要加强整体规划和统筹协调,既要重视基本的法规制度,又要重视具体实施细则;既要重视单项制度的建设,又要重视基本制度与具体制度、实体制度与程序性制度的配套;既要重视党内法规制度的建立健全,又要注意与国家法律法规的协调配合,使各项法规制度彼此衔接、环环相扣,真正发挥反腐败制度的整体合力。要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制度执行到人到事,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制定制度要广泛听取党员、干部的意见,从而增加对制度的认同。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使制度成为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
(作者单位:中共北京市委党校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中心)
(摘自《新视野》2015年第3期)
在思想建设上,强调共产党人要坚守正确的理想信念
思想理论建设是党的建设的根本,思想理论建设的核心是理想信念问题。在党的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这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他形象地说,“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论述,形象生动地指出了执政党建设的根本性问题,坚守正确的理想信念是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出发点、着眼点,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和针对性。
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政党、一个民族,如果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就如同一盘散沙没有凝聚力,就会失去奋斗目标和前进方向。尽管历史条件和时代主题都发生了巨大变化,但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等经典著作中所描绘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理想仍然闪耀着真理的光芒,仍然是共产党人不断推进人类社会前进、谋求全人类解放的共同纲领和行动指南。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引下,世界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从理论到实践、从一国实践到多国实践,经历了波澜壮阔的发展历程,彻底改变了人类的历史进程。历史也警示我们,如果共产党人的精神垮了、理想信念没了,就会导致红旗落地、江山易主。苏东国家共产党丧失执政地位,其中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因就是理想信念的沦丧。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历史的惨痛教训,必须牢牢铭记在心。
在组织建设上,把“敢于担当”作为好干部的一个重要检验标准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发表讲话,特别是把“敢于担当”作为新时期好干部的一个重要标准。这不仅继承了我党历史上选人用人的宝贵经验,而且对新时期党如何更好地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意义。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选贤任能,始终把选人用人作为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来抓。但选好人、用好人是世界性难题。针对干部队伍建设中的不良现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并回答了“怎样是好干部,怎样成为好干部,怎样把好干部用起来”这三个干部工作的根本问题,在2013年6月召开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好干部”的五条标准,即要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这五条标准与我党长期坚持的“德才兼备”标准是有机统一的,也是新形势下“德才兼备”标准的进一步发展,特别是把“敢于担当”作为好干部的一个重要检验标准和评价尺度。中央在2014年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总则中,专门加上了“敢于担当”的新要求。这样的概括在我们党的规章文献中,尚是第一次。
“敢于担当”的要求不仅烙有鲜明的中国特色,而且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系列讲话中,多次使用“担当”这个词汇。一个人的品行与一个人的行为是紧密相联的。担当是一种责任。担当大小,体现着干部的胸怀、勇气和品格,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敢于担当”标准被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党员领导干部的担当,与他们的职责和使命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有着特定的含义。对于敢于担当的深刻涵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担当就是责任,好干部必须有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坚持党的原则第一、党的事业第一、人民利益第一,敢于旗帜鲜明,敢于较真碰硬,对工作任劳任怨、尽心竭力、善始善终、善做善成。”
在作风建设上,提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党的生死存亡。执政党的党风还关系到人心向背的问题。作风正,则人心齐、事业兴;作风不正,则人心散、事业衰。党的十八大刚刚闭幕,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就以作风建设为切入点从严管党治党。中央政治局带头制定出台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在全党部署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治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整治“会所歪风”等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抓作风建设,首先要从中央政治局做起,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中央领导以上率下、示范全党,在党内外引起强烈反响,产生强大的示范效应。
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最大危险就是脱离群众。党的作风问题的实质,是党和党的领导干部与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对待人民群众的态度问题。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作风建设的核心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前,党内脱离群众的现象大量存在,集中表现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上。这“四风”是违背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是广大干部群众深恶痛绝、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也是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根源。“四风”问题解决好了,党内其他一些问题解决起来也就有了更好条件。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把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推进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解决‘四风’问题要对准焦距、找准穴位、抓住要害,不能‘走神’,不能‘散光’。”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反对形式主义,就要着重解决工作不实问题,着力改进学风文风会风和工作作风,真正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反对官僚主义,就要着重解决在人民群众利益上不维护、不作为问题,坚决整治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反对享乐主义,就要着重克服及时行乐思想和特权现象,牢记“两个务必”,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反对奢靡之风,就要着重狠刹挥霍享乐和骄奢淫逸的不良风气,做到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在反腐倡廉建设上,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从严管党、从严治党,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的保证。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腐败不仅是社会毒瘤,而且是侵入党的肌体中的毒瘤,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国家长治久安、执政党生死存亡的致命风险。
必须坚持惩治腐败零容忍的态度,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在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的复杂条件下,我们党面临反对腐败的形势复杂严峻,一些领域腐败易发多发,一些腐败分子铤而走险,一意孤行,甚至变本加厉。从近年查处的一些重大案件看,一些腐败分子胃口之大、数额之巨、时间之长、情节之恶劣,令人触目惊心,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塌方式腐败”。我们党在反对腐败这个重大问题上态度是鲜明的、一贯的,为此做出了不懈的努力,也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坚决的态度重拳出击反对腐败,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强调,要“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坚持惩治腐败不放松,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持惩治腐败零容忍的态度”,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党的十八大以来,对腐败分子查处的决心之大、力度之实、人数之多都是罕见的。十八大以来,像徐才厚等军队高级领导干部、苏荣副国家级的领导干部以及几十名省部级领导干部相继落马,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都是十分罕见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反腐败斗争的实践,不仅表明我们党反腐败的坚定决心,也展示了我们党反对腐败斗争的绝对自信,增强了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反对腐败斗争的成果极大地赢得了党心民心,巩固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在制度建设上,提出制度治党的新理念
制度建设对于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邓小平同志早就告诫我们:“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对于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要有一套好的制度,使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有规章可循、有制度可依。习近平总书记针对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指出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制度建设要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度不在多,而在于精,在于务实管用”。制度建设要做到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如果制度空洞乏力,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再多的制度也会流于形式。“牛栏关猫,进出自由”,那样的制度和监督肯定是没有用的。坚持从实际出发,深入研究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总结成功的经验和做法,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科学严密、制约有效的法规制度。对已有的法规制度进行梳理,对不够严谨、有明显缺陷的制度进行补充、修订和完善;还没有涵盖的方面,要根据需要尽快制定,努力做到不留死角;已经过时的制度,要及时废止。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对一些经过实践检验比较成熟的制度,要转化为法律法规,使之具有更强的约束力和更高的稳定性。
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在反腐败制度建设中,必须抓好系统配套,增强整体效能,形成体系效应。要加强整体规划和统筹协调,既要重视基本的法规制度,又要重视具体实施细则;既要重视单项制度的建设,又要重视基本制度与具体制度、实体制度与程序性制度的配套;既要重视党内法规制度的建立健全,又要注意与国家法律法规的协调配合,使各项法规制度彼此衔接、环环相扣,真正发挥反腐败制度的整体合力。要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制度执行到人到事,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制定制度要广泛听取党员、干部的意见,从而增加对制度的认同。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使制度成为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
(作者单位:中共北京市委党校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中心)
(摘自《新视野》2015年第3期)
责任人编辑:赵晶、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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