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看待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
《红旗文摘》
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最核心的是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我国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指导地位。这是当代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区别于其他哲学社会科学的根本标志。但值得注意的是,长期以来在这个问题上还存在一些模糊认识乃至错误观念,因此需要加以辨析和澄清。
有人会说,强调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就会把中国哲学社会科学与中国传统文化,与世界哲学社会科学的新发展隔绝开来。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马克思主义不是宗派主义,而是最具科学性和开放性的理论体系。只有真正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才能分清精华与糟粕,继承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才能真正分清资本主义的政治价值诉求和学术研究成果,吸收世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新成就和新成果。可以说,只有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中国的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才能真正具有历史眼光,不忘本来,继承传统;只有坚持马克思主义,才能具有国际眼光,不拒外来,取人之长。以为强调马克思主义指导就会作茧自缚,自我封闭,是根本不理解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和什么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
有人担心,强调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会妨碍学术自由、百家争鸣,阻碍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这种担心也是多余的。
马克思主义是指导而不是取代。马克思主义不可能取代任何一门具体的哲学社会学科,相反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问题为导向,有助于推动新的学科和交叉学科的出现。马克思主义也不可能为任何一门社会学科的研究提供具体的学术结论,它提供的是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而不是各个学科学术结论是非对错的判断标准。具体学科的学术研究结论,应该由本学科的学者们的辩论和争鸣,以及由能否提供有说服力的材料和理由来判断,由事实和实践来决定。
马克思主义不是“裁判官”,用马克思主义某些引语作为判断具体学术结论的“语录标准”,是教条主义,是实用主义,而非马克思主义。恩格斯说:“马克思的整体世界观不是教义,而是方法。它提供的不是现成的教条,而是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和研究使用的方法。”坚持运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这是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的精髓和灵魂。马克思主义不妨碍学术争鸣,而且主张争鸣。马克思和恩格斯一生都在与各种学说进行争鸣。燧石只有在敲打中才能发出火花,学说只有在争鸣中才能显出其真理本性。认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会妨碍百家争鸣,不符合马克思主义本质,也不符合历史事实。
我们一定要区分:反对马克思主义充当“学术裁判”,反对“语录标准”,决不能理解为拒绝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作用。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
有些学者对马克思主义怀有偏见和拒斥,就是因为不懂这种区分。如果中国的哲学社会科学不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就不是中国社会主义的哲学社会科学,就失去了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的根本特性。因为不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我们就失去了从事研究的正确立场、观点、方法。例如:在历史学研究中,不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否认历史事实的客观性,否认历史规律,否认人民群众在历史上的作用等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只强调历史细节,强调历史情节,就会把历史故事化,这种历史学研究最多是叙述,是在讲历史故事,而不可能真正对历史进行科学研究;在新闻学研究中,如果不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新闻观,不坚持党性和人民性的统一,就不可能真正建立科学的社会主义新闻传播学;在政治学研究中,如果不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政治观,就很难建立具有科学性的社会主义政治学。社会是一个整体,各门具体的社会科学都是对整体中某个部门或方面进行研究。马克思主义是关于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普遍规律的学说,具有科学性和整体性。不理解整体,就不可能真正理解局部;脱离整体的局部,只能是一叶障目而不见泰山。可以说,如果中国的哲学社会科学不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各门学科不能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学术话语,不掌握学科话语权而只充当西方学科话语的搬运工,那么就没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就意味着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的指导吗?
所谓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不可替代”的问题,也就是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社会责任问题。“打铁还需自身硬”,繁荣哲学社会科学的重任就落在我们全体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身上。对此,有的人可能会不服气地说:你们搞马克思主义的人凭什么指导我?!这也是一种误解。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不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的指导。如果一个根本不研究历史,不研究法学,不研究人类学,没有对某个具体学科进行研究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就不能对这门学科的学术问题说三道四。没有研究,就没有学术发言权。马克思为什么对政治经济学、历史、法学、文学艺术等都能发表中肯意见,因为他学识渊博,研究过多门学科。所谓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是指以作为科学学说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而不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的指导。但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在自己的研究中,首先需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要真信真懂,否则就是“姓马”不“信马”。
在哲学社会科学中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最根本的是各门学科研究者自己坚持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从事本学科的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的重大责任,是以自己创造性研究新成果和全体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一起共同坚持马克思主义,改变马克思主义在有的领域中被边缘化、空泛化、标签化,在一些学科中“失语”、教材中“失踪”、论坛上“失声”的不正常现象。
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就是“攀附权贵”吗?
历史经验证明,任何为取得政权而进行的革命总是短暂的,而取得政权后的治理国家和治理社会则是长期的,它必须逐步形成一套治国理政的思想理念和价值观念,并逐步完善各项制度和法律制度的建设。毛泽东同志在1949年中共七届二中全会的报告中说:夺取全国的胜利,这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只是序幕。序幕只是开始,正剧还长得很。我们用了28年取得了政权,可是我们要用更长的时间来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治国理政的理论和制度。因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与时俱进的理论,而各种制度的建设、完善和成熟也是长期的任务。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是一项前无古人、史无前例的伟大事业。我们面对的是新的时代,新的国际条件,而社会又是个复杂的有机体,它不仅包括人与自然关系,人与社会关系,而且社会自身又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军事等诸多方面。面对如此复杂的社会,如此辉煌艰巨的事业,我们需要繁荣哲学社会科学多种学科、交叉学科、新兴学科的研究创新成果。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可以发挥智库作用,可以组成各种创新研究中心,也可以问题为导向发挥一己之力潜心研究。
汇集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最新成果,建言献策,为最高决策部门的顶层设计提供理论支撑,为治国理政和各项制度建设提供科学的理论论证。对此,有人认为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是“企图充当帝王师,攀附权贵,没有气节,没有骨气”。这种观念相当陈旧。我劝怀有这种观念的人读一读当年毛泽东同志对饿死首阳山不食周粟的伯夷叔齐的批评,以及他对朱自清、闻一多先生的赞扬。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
(摘自2016年6月20日《北京日报》)
来源:《红旗文摘》杂志
有人会说,强调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就会把中国哲学社会科学与中国传统文化,与世界哲学社会科学的新发展隔绝开来。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马克思主义不是宗派主义,而是最具科学性和开放性的理论体系。只有真正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才能分清精华与糟粕,继承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才能真正分清资本主义的政治价值诉求和学术研究成果,吸收世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新成就和新成果。可以说,只有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中国的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才能真正具有历史眼光,不忘本来,继承传统;只有坚持马克思主义,才能具有国际眼光,不拒外来,取人之长。以为强调马克思主义指导就会作茧自缚,自我封闭,是根本不理解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和什么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
有人担心,强调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会妨碍学术自由、百家争鸣,阻碍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这种担心也是多余的。
马克思主义是指导而不是取代。马克思主义不可能取代任何一门具体的哲学社会学科,相反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问题为导向,有助于推动新的学科和交叉学科的出现。马克思主义也不可能为任何一门社会学科的研究提供具体的学术结论,它提供的是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而不是各个学科学术结论是非对错的判断标准。具体学科的学术研究结论,应该由本学科的学者们的辩论和争鸣,以及由能否提供有说服力的材料和理由来判断,由事实和实践来决定。
马克思主义不是“裁判官”,用马克思主义某些引语作为判断具体学术结论的“语录标准”,是教条主义,是实用主义,而非马克思主义。恩格斯说:“马克思的整体世界观不是教义,而是方法。它提供的不是现成的教条,而是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和研究使用的方法。”坚持运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这是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的精髓和灵魂。马克思主义不妨碍学术争鸣,而且主张争鸣。马克思和恩格斯一生都在与各种学说进行争鸣。燧石只有在敲打中才能发出火花,学说只有在争鸣中才能显出其真理本性。认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会妨碍百家争鸣,不符合马克思主义本质,也不符合历史事实。
我们一定要区分:反对马克思主义充当“学术裁判”,反对“语录标准”,决不能理解为拒绝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作用。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
有些学者对马克思主义怀有偏见和拒斥,就是因为不懂这种区分。如果中国的哲学社会科学不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就不是中国社会主义的哲学社会科学,就失去了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的根本特性。因为不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我们就失去了从事研究的正确立场、观点、方法。例如:在历史学研究中,不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否认历史事实的客观性,否认历史规律,否认人民群众在历史上的作用等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只强调历史细节,强调历史情节,就会把历史故事化,这种历史学研究最多是叙述,是在讲历史故事,而不可能真正对历史进行科学研究;在新闻学研究中,如果不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新闻观,不坚持党性和人民性的统一,就不可能真正建立科学的社会主义新闻传播学;在政治学研究中,如果不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政治观,就很难建立具有科学性的社会主义政治学。社会是一个整体,各门具体的社会科学都是对整体中某个部门或方面进行研究。马克思主义是关于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普遍规律的学说,具有科学性和整体性。不理解整体,就不可能真正理解局部;脱离整体的局部,只能是一叶障目而不见泰山。可以说,如果中国的哲学社会科学不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各门学科不能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学术话语,不掌握学科话语权而只充当西方学科话语的搬运工,那么就没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就意味着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的指导吗?
所谓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不可替代”的问题,也就是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社会责任问题。“打铁还需自身硬”,繁荣哲学社会科学的重任就落在我们全体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身上。对此,有的人可能会不服气地说:你们搞马克思主义的人凭什么指导我?!这也是一种误解。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不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的指导。如果一个根本不研究历史,不研究法学,不研究人类学,没有对某个具体学科进行研究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就不能对这门学科的学术问题说三道四。没有研究,就没有学术发言权。马克思为什么对政治经济学、历史、法学、文学艺术等都能发表中肯意见,因为他学识渊博,研究过多门学科。所谓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是指以作为科学学说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而不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的指导。但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在自己的研究中,首先需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要真信真懂,否则就是“姓马”不“信马”。
在哲学社会科学中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最根本的是各门学科研究者自己坚持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从事本学科的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的重大责任,是以自己创造性研究新成果和全体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一起共同坚持马克思主义,改变马克思主义在有的领域中被边缘化、空泛化、标签化,在一些学科中“失语”、教材中“失踪”、论坛上“失声”的不正常现象。
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就是“攀附权贵”吗?
历史经验证明,任何为取得政权而进行的革命总是短暂的,而取得政权后的治理国家和治理社会则是长期的,它必须逐步形成一套治国理政的思想理念和价值观念,并逐步完善各项制度和法律制度的建设。毛泽东同志在1949年中共七届二中全会的报告中说:夺取全国的胜利,这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只是序幕。序幕只是开始,正剧还长得很。我们用了28年取得了政权,可是我们要用更长的时间来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治国理政的理论和制度。因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与时俱进的理论,而各种制度的建设、完善和成熟也是长期的任务。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是一项前无古人、史无前例的伟大事业。我们面对的是新的时代,新的国际条件,而社会又是个复杂的有机体,它不仅包括人与自然关系,人与社会关系,而且社会自身又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军事等诸多方面。面对如此复杂的社会,如此辉煌艰巨的事业,我们需要繁荣哲学社会科学多种学科、交叉学科、新兴学科的研究创新成果。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可以发挥智库作用,可以组成各种创新研究中心,也可以问题为导向发挥一己之力潜心研究。
汇集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最新成果,建言献策,为最高决策部门的顶层设计提供理论支撑,为治国理政和各项制度建设提供科学的理论论证。对此,有人认为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是“企图充当帝王师,攀附权贵,没有气节,没有骨气”。这种观念相当陈旧。我劝怀有这种观念的人读一读当年毛泽东同志对饿死首阳山不食周粟的伯夷叔齐的批评,以及他对朱自清、闻一多先生的赞扬。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
(摘自2016年6月20日《北京日报》)
来源:《红旗文摘》杂志
责任人编辑:沈王一、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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