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治党重在执行

《红旗文稿》

作者:刘新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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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把制度治党作为管党强党、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实现党的制度建设重心由建章立制向制度治理的战略转向。制度管不管用,关键看能不能执行到位。现实中在制度的执行上仍然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如果制度悬空、不能真正落地,必然会影响到制度治党的实际成效。

       一

       制度执行力不足,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因素,归纳起来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制度执行意识需要加强。少数领导干部在制度执行上存在错误认识,导致抓制度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够。一是“官僚主义”思想。有的受“官本位”思想影响,“人治”思想较重,制度观念淡化,以言代制,人治大于法治,存在“以习惯代替制度、以信任代替管理、以情面代替纪律”的现象。二是“好人主义”思想。有的“尊崇中庸之道、奉行好人主义”,原则性不强,担心执行过严会得罪人,怕影响关系,不敢坚持原则,不敢较真碰硬。三是“形式主义”思想。有的在制度执行中简单走过场,缺乏常抓不懈、一抓到底的精神,不能做到始终如一,出现“虎头蛇尾”“有始无终”现象。四是“实用主义”思想。极个别领导干部为了自己的权利或利益,搞“双重态度”“双重面孔”“双重标准”“双重规则”,对自己有利的制度就执行、对自己不利的制度就不执行,或者是对亲者松、对疏者紧;对人严、对己宽。这些不足,都成了制度执行的思想障碍。

       二是制度规划设计需要优化。有的地方在贯彻执行中央一系列规章制度的过程中,不是结合实际、科学规划、有序实施,而是急于求成,对制度执行成效带来不利影响。一是盲目跟风。为了紧跟形势,盲目出台大量制度,缺少科学合理的规划,存在制度重叠、交叉现象,甚至出现相互矛盾的问题,使基层在执行中无所适从。二是简单照搬。在落实制度前,没有经过可行性研究,不是按照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而是直接套用上级的规定,搞上下一般粗,使制度执行的针对性和实际成效大大降低。三是有意变通。在制定实施方案时,掺杂了部门和小集团的利益,要么规定过于宽泛、缺乏刚性,要么有意规避制度、预留口子,使得制度执行走样、偏离方向,严重影响到制度的执行效果。

       三是制度实施环境有待完善。优良的实施环境是制度有效执行的前提和基础。一是思想环境需改善。我国是“熟人”社会,很多制度在执行过程中碍于人情的困扰而渐渐改变了“原味”。二是宣传环境需改善。有些制度出台后,宣传教育的力度没跟上,广大干部群众对制度不熟悉、不了解,制度的普及率、知晓率低,使制度的执行力大打折扣。三是制度环境需改善。保障制度落实、提升制度执行力的各项奖惩措施不到位,制度执行者违规处罚的成本不高,有利于制度执行的良性环境尚未完全形成。

       四是制度监督机制亟待加强。现实工作中,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往往不能及时跟进,出现了“有布置没检查,或有检查但流于形式”的现象。一是监督责任制不健全。少数领导主观上怕担责任、怕受约束,不想接受监督,或者想“与人为善、明哲保身”,不愿进行监督,监督责任分工不明确,缺乏有效的监督方法和措施。二是制度执行过程的公开透明度不高。信息公开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影响到广大党员、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三是对制度执行的考核评价和约束机制不健全。对制度执行情况的定期督促检查、考核评价和问责追究不够。

       二

       好的制度离不开铁的执行。从长远看,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就要努力构建制度的“完善创新、宣传教育、贯彻执行、监督检查”四大体系。

       首先,构建制度完善创新体系——保证制度的科学性和适用性。制度“立”的要科学。制度是执行的前提,制度自身必须科学,规定具体、明确,不能模棱两可、似是而非。制定制度前,要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充分吸取广大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好合法性、利弊得失与可行性论证。

       制度“改”的要合理。制度必须具有严密性,制度制定后试行一段时间要及时总结,对过于复杂繁琐的制度,删繁就简,着力简明易行,同时要不断完善配套的实施细则,让执行者只要对照条款就能顺利执行。

       制度“新”的要实用。要立足长远发展,树立问题导向,坚持立行立改,真正从适应当前形势任务出发,从解决当下实际问题着手,从引领未来发展方向着眼,让制度创新更具现实针对性和未来指向性。

       其次,构建制度宣传教育体系——提高遵守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宣传教育对象要广、领域要宽。多渠道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对制度的学习教育;通过“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将制度宣传教育到每位党员,将制度制定的意义、主要内容、执行要求宣传到位,发动广大党员自觉遵守制度,主动监督制度执行,营造人人知晓制度、人人维护制度、人人遵守制度的良好氛围。

       宣传教育内容要实、主题要明。对于宣传教育内容和主题的把握,要切实做到三个“确保”,即对涉及全面性的制度,确保人人了解,自觉遵守;对涉及本部门制度,确保人人熟知,规范执行;对涉及本岗位制度,确保人人精通,严格操作。

       宣传教育形式要活、载体要新。要改变单一的灌输式教育模式,广泛运用内部网络、知识竞赛、现身说法、“制度落实年”等活动形式,开展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提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尊重、遵守、执行、维护、监督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第三,构建制度贯彻执行体系——确保制度运行的适时性与协调性。形成严密统一的制度汇编。要及时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梳理、研究、归类,使“立改废”工作常态化。要将制定的制度汇编成册,方便决策者、制定者、执行者和监督者随时查找学习,精确把握。

       强化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以“先于”“高于”“严于”一般干部的标准要求自己,发挥榜样和示范、引领和导向作用。

       完善制度的反馈评价机制。通过定期调查研究、民意测评以及对相关信息的综合分析,对新制度进行效能评估和评价。制度建设机构要根据制度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适时对原有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不断增强制度的时效性、公信力与执行力。

       第四,构建制度监督检查体系——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严格监督是前提。要积极维护党内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把对制度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效能督查有机结合,完善监督责任制,形成有效的制度执行监督检查机制。

       重点监督是关键。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针对重要工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明确任务分工和目标要求,制定监督计划,定期开展执行情况集中督查,及时总结情况,找出问题,狠抓整改,抓早、抓小、抓苗头,使他们始终绷紧制度执行这根弦。

       全面监督是保证。要注重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监督。横向层面,发挥纪检监察、内部审计部门作用,按照岗位职责,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单位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人事等部门要将遵守、执行和创新制度情况作为党员干部考核、评价和选任的重要参考因素。纵向层面,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要着力加强对下级部门的业务检查指导;各部门负责人要着力加强对本部门职工执行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各部门要加强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通过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督考评、问责问效,形成强有力的制度执行约束,提高制度的执行效果。

       (作者单位:安徽工业大学)

责任人编辑:杨文全、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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