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思想的哲学底蕴

《红旗文稿》

作者:桑学成孙乐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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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就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为新时代深入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供了根本遵循。这一战略思想,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坚持系统思维、辩证思维,蕴含着丰富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智慧。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与全面从严治党有机统一

       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根本保证,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向纵深推进。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党的建设的根本原则,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指导方针,二者相互促进,不可偏废,统一于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提高党的领导力;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必须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和执政能力。可以说,越是强调党的全面领导,越要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越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越要强调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要管党,才能管好党;从严治党,才能治好党。”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必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全面从严治党,党就做不到“打铁必须自身硬”,也就难以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管党治党的质量直接影响着党的领导地位的彰显和核心作用的发挥。中国共产党肩负着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使命,同时也面临着“四大考验”“四种危险”。要完成历史使命,战胜风险挑战,就必须全面从严治党,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二、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严治党靠教育,也靠制度,二者一柔一刚,要同向发力、同时发力。”这一重要论述,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事物普遍联系的原理和系统思维方法,精辟阐述了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之间的辩证关系,深刻揭示了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路径,深化了我们党对管党治党规律的认识。

       注重从思想上建党,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全面从严治党必须紧紧抓住思想建设这个根本。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他还形象地说,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全面从严治党,就要拧紧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补足共产党人精神之“钙”,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制度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制度不在多,而在于精,在于务实管用,突出针对性和指导性;要搞好配套衔接,做到彼此呼应,增强整体功能,不能牛栏关猫;要提高制度执行力,坚持制度执行到人到事到底,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使制度成为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

       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科学总结党的建设历史经验、着眼于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实践提出的战略思想,也是系统思维、辩证思维在党的建设上的创造性运用。这一思想告诉我们,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不是彼此孤立、相互分割的两项任务,而是辩证统一、相互促进的关系,二者刚柔并济,互为补充,相辅相成。思想建党有了制度治党的保障,就会更加深入人心,使党员干部自觉接收纪律约束;制度治党有了思想建党的基础,就会更有约束力,避免制度流于形式。只有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同步谋划、整体部署、一体推进,使之相互衔接,同频共振,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任务和要求才能落到实处。

       三、全面推进与突出重点相辅相成

       唯物辩证法强调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全面从严治党,既强调整体推进,又坚持重点突破,体现了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筹兼顾。

       全面覆盖,整体推进。从系统论的角度来说,全面从严治党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基础在全面。一是内容全方位,涵盖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反腐败斗争等各个领域,一体推进,不可偏废。如果任何一个方面缺失,就如同木桶出现一个致命短板,治党效果、党建质量就会大打折扣。二是主体全覆盖,从严抓好“两队伍一组织”这三个主体建设,充分发挥领导干部队伍的关键作用,发挥党员队伍的基础作用,以及各级党组织的主体作用。党员队伍建设和党的各级组织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工程。习近平总书记把这一基础工程比喻成“小气候”,指出:“从严治党是全党的共同任务,需要大气候,也需要小气候。各级党组织要主动思考、主动作为,通过营造良好小气候促进大气候进一步形成。”三是贯穿全过程,把从严治党贯穿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过程,贯穿于党的建设和党的生活各个方面,使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

       突出重点,抓“关键少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国家要出问题,主要出在党内,党内要出问题,主要出在干部身上。”针对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干部缺乏动力“不想为”、 缺乏担当“不敢为”、 缺乏本领“不会为”、 缺乏自律“乱作为”的现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在于从严管理干部,要做到管理全面、标准严格、环节衔接、措施配套、责任分明。管理全面,就是从年轻干部到离退休老同志要实现全覆盖,重点是各级领导干部和身处关键岗位、掌握大量公共资源的干部。标准严格,就是要以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为依据,不能把干部管理标准降低到不违纪违法就行的低水平上,特别是对高级干部要提出更高更严的标准,进行更严的管理和监督。环节衔接,就是把日常管理和关键时刻管理统一起来,把行为管理和思想管理、工作圈管理和社交圈管理贯通起来,做到干部随管理成长、管理伴干部一生。措施配套,就是要坚持严格管理和关心激励相统一,综合运用教育、制度、监督等手段,规范权力运行,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问题;同时建立健全鼓励激励机制、容错纠错机制,充分调动和激发干部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励广大干部在新时代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责任分明,就是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把对干部管理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分清楚,明确从严管理干部的责任和主体。

       四、严格自律与严肃他律合力建构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产生和发展是内因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党的建设也不例外。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员干部严格自律,严肃他律,严守底线,追求高线,只有把自律和他律相结合才能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大合力。

       严格自律,提高自身修养。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是第一位的。要强化自律意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只有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按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党性修养,提升道德境界,坚持秉公用权,保持清正廉洁。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是解决党内自身问题的重要途径。“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加强和规范新形势下的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有什么样的党内政治生活,就有什么样的党员、干部作风。一个班子强不强、有没有战斗力,同有没有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密切相关;一个领导干部强不强、威信高不高,也同是否经过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锻炼密切相关。”从严治党,最根本的就是要使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都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在党内政治生活中有效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有利于彻底清除党内政治灰尘和政治微生物,提高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要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廉洁自律的关键在于守住底线,守住底线就能守住党和人民交给自己的政治责任,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线,守住正确的人生价值,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

       严肃他律,强化外部约束。增强党自我净化能力,根本靠强化党的自我监督和群众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统一,以党内监督带动其他监督,积极畅通人民群众建言献策和批评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作用。加强党内监督,必须从根本上解决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问题,把强化党内监督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基础性工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各级组织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的责任,加强对党员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的有效落实,更好敦促和教育干部清正廉洁。发挥人民监督作用,必须走充分依靠群众又不搞群众性政治运动的新路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的意见是我们最好的镜子。只有织密群众监督之网,开启全天候探照灯,才能让“隐身人”无处藏身。要把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表现交给群众评判,重视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意见和批评,畅通群众举报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渠道。除此之外,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不仅要靠自觉内省,也需要环境熏陶,要把重构政治生态、净化政治生态、优化政治生态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和各方面,从根本上清除破坏从政环境的“污染源”,还政治生态以“山清水秀”。

       五、着力治标与注重治本同频共振

       治标与治本相统一就是预防与严惩相结合。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既重拳出击高压反腐强力治标,又严密预防并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把现象与本质的辩证关系原理创造性运用到反腐败斗争中。治标为治本赢得了时间,治本为从根本上遏制和预防腐败奠定了基础,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

       治标是预防和惩治腐败的有效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要严格依纪依法查处各类腐败案件,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大案要案,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类案件;要下大气力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使领导干部受到警醒、警示、警戒,以强大震慑力不断挤压腐败分子生存空间,为治本赢得时间和民心。

       治本是预防和惩治腐败的根本之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凡是影响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问题都要全力克服,凡是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病症都要彻底医治,凡是滋生在党的健康肌体上的毒瘤都要坚决祛除。要取得反腐败斗争的根本胜利,就必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创新反腐败体制机制,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和反腐败法律制度。只有不断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遏制产生腐败的直接诱因,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形成不想腐的教育机制、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才能够有效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

       (作者单位:江苏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委党校基地)

       (来源:《红旗文稿》2018年第14期)

责任人编辑:任一林、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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