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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 助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求是》

作者:中国银保监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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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 助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对我们坚定“四个自信”,应对当前复杂国内外经济环境,稳定和增强民营经济的信心,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当前,金融管理部门、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正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决心承担起历史赋予的责任和使命,敢于自我革新,勇于攻坚克难,着力解决好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助推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做好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具有重大意义

       在中国经济提质升级、转型发展的历史背景下,在国际国内多种因素共同作用下,一些民营企业遇到不少困难和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重申了“两个毫不动摇”基本方针,释放了提振信心的强烈信号。习近平总书记专门指出,对一些民营企业历史上曾经有过的一些不规范行为,要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按照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处理,让企业家卸下思想包袱,轻装前进。这一重要精神,既给民营企业家吃了“定心丸”,也给金融机构和金融管理部门吃了“定心丸”。在如何看待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的问题上,我们必须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上来,做到认识到位、行动到位。

       民营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增长、创新发展、就业增加、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民营企业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尤其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民营企业更是实现“六稳”目标、确保社会安定的关键力量。做好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长远大计,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能否顺利实现。但是,民营企业从金融机构获得的金融资源与它在经济社会中的重要作用还很不匹配。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必须提高政治站位,从全局、长远和战略的高度认识服务好民营企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推动自身的体制机制、经营管理和业务模式变革,提高对市场的适应能力,全力满足民营企业金融服务需求,推动民营企业可持续发展。

       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实体经济是金融的根基,服务好民营企业是金融的重要职责。从金融业的角度来看,民营企业是金融机构长期稳定的客户基础,金融机构和民营企业实质上是一个同舟共济、同兴共荣的命运共同体。强化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不但是金融企业自身发展战略的必然选择,也是金融行业防范风险实现稳健经营的重要支撑。对当前民营企业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金融机构要以科学的辩证的态度来对待,要千方百计帮助其渡过暂时的难关。民营企业的困难解决了,发展变好了,金融业的整体风险就降下来了,金融业自身也就能够实现行稳致远。

       二、加强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应把握的原则

       当前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尚未得到根本缓解,一些民营企业甚至陷入流动性困境,金融服务与企业的需求、期望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从产生问题的原因看,民营企业普遍存在信息透明度低、财务管理不规范、公司治理不健全、抵质押不足等问题,一些银行对民营企业设置“隐性壁垒”、存在“拒贷”和“惧贷”等情况。此外,一些民营企业在经济快速发展时期过度扩张、过高负债、偏离主业、合规意识淡薄,加上当前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出现变化,这些都加剧了矛盾和问题的集中暴露。在客观辩证地认清形势的前提下,加强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必须抓住主要矛盾,科学谋划,善于分析,保持定力。

       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应“平等对待、一视同仁”。在“两个毫不动摇”精神指引下,深刻认识我国现有的经济体系结构特征,在不同产业链之间、同一产业链内部,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高度互补、互相合作、互相支持。在经济体系构成中,不应有高下优劣之分,更不能有所有制歧视。金融机构服务各种类型企业,包括国有、民营、外资企业,均应一视同仁,坚决避免在授信、风控、问责等方面采用双重标准。

       服务民营企业应“问题导向、分类施策”。充分认识不同地区、行业和企业之间存在的差异,对于不同民营企业面临的短期和长期问题,采取精细化、有针对性的措施。要尽最大可能满足企业有效信贷需求,既要避免“一刀切”的惜贷,也要避免“一哄而上”的送贷。对于主业突出、负债率较低、风控能力较强的民营企业,要进一步加大融资支持。对于产业链上的龙头企业,要通过应收账款质押等多种灵活方式,缓解融资困难,稳定上下游企业生产经营。对于受内外市场波动冲击特别是受到贸易摩擦影响、暂时遇到困难,但仍有市场前景的民营企业,要通过落实续贷政策等解决流动资金问题。对于投资决策严重失误、缺乏竞争力的企业甚至产能严重过剩领域的僵尸企业,应按照市场化原则稳妥处置相关债务,逐步退出,避免其占用信贷资源。

       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应“协同推进、形成合力”。强化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多方面协同发力。金融机构要开展全方位的自我变革,破除阻止金融资源流向民营企业的各种壁垒与障碍。金融机构之间要充分利用联合授信、债权人委员会等机制,形成合力、共同进退,发挥好稳定信贷、稳定预期的积极作用。金融管理部门要不断完善监管考核制度,加大引导力度,并加强对各类支持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及时纠正不合理行为。同时,还应坚持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有针对性的财税政策、前瞻性的产业引导政策和环保政策,充分发挥可靠的融资担保体系作用以及地方政府在贴近民营企业方面的优势,通过综合施策,形成协同效应,全面提升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质效。

       三、全力推动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各项举措落地生根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优先解决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甚至融不到资问题,同时逐步降低融资成本。为落实好这一要求,必须统筹协调,综合施策,既要聚焦痛点难点,有针对性地解决当前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又要着眼长远,完善金融服务民营企业制度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优化民营企业金融服务体系。一是完善金融机构布局。着力发展服务民营小微企业的中小金融机构,督促地方中小金融机构扎根基层、服务社区,做精做细。按照成熟一家、设立一家的原则,稳妥有序推进民营银行建设。稳步推进村镇银行组建,提高村镇银行集约化专业化发展水平,有序推进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和“多县一行”制村镇银行试点。同时,切实推进大中型银行深化普惠金融事业部建设,做实普惠金融专业化服务工作。二是引导金融资源流向民营企业。对小微企业贷款要落实好“两增两控”的目标要求,执行较优惠的信贷风险权重标准。推进银行加大续贷政策落实力度,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基础上,加强续贷产品的开发和推广,简化续贷办理流程,支持正常经营的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融资周转“无缝衔接”。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优势,允许保险资金设立专项产品参与化解上市民营企业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不纳入权益投资比例监管。三是加强金融产品创新。积极探索开发符合民营企业经营特征、生产周期和产业特点的创新产品和服务,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科技,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定价水平,提高审贷、放贷效率。多渠道掌握民营企业经营信息,合理确定授信规模,增加信用贷款比例,逐步降低贷款抵押率。四是努力降低融资成本。继续深入整治银行业不合规、不合理融资收费,严厉打击各种变相提高融资成本的行为。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全国性的大中型商业银行充分发挥行业“头雁效应”,带动民营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明显下降。

       建立和完善对民营企业“敢贷、能贷、愿贷”的考核激励机制。所谓“敢贷”,就是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尽职免责、容错纠错机制,加快制定配套措施,修订原有不合理制度,激发服务民营企业的内生动力。所谓“能贷”,就是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等方式盘活存量,腾出信贷空间,将有限的信贷资源向民营企业倾斜,制定专门的授信政策,下放审批权限,单列信贷额度,确保对民营企业始终保有充足的贷款能力。所谓“愿贷”,就是要充分考虑民营企业的经营特点,重新审视、梳理和修订原有考核激励机制,使从事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分支机构和员工所付出的精力、所承担的责任与所享受的考核激励相匹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能动性。

       营造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良好外部环境。一是搭建综合信息平台。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整合信用信息。建立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对失信企业依法严格限制和约束。建设跨部门信息平台,与税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及司法部门共同推动“银税互动”“银商合作”等机制在更大范围和程度上得到应用。二是推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落地实施。推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支持的融资担保公司提高对小微企业融资的担保金额,适当降低担保费率和反担保要求。三是进一步完善抵质押登记体系。协同相关部门推进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知识产权和动产质押融资的配套机制和平台建设。

       下一步,中国银保监会党委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担当、主动作为、开拓创新,以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推动做好民营企业金融服务,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责任人编辑:任一林、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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